他不信有人能在经历这一切后,不如他一般的,化作只为复仇的恶鬼。
封烨定定的看着他,半晌,他才给了一个回答:“有的。”
不待凌云追问,他就主动给了解释。
他一字一顿:“还有人,成为杀鬼诸恶之人。”
他最后一个字落下,横在凌云脖颈处的剑锋也猛地斩下。
第119章
陇丘附近的一处集镇内。
因为地处偏远,此地的集镇自然比不上中原的都城繁华, 集镇上大多都是本地人, 少有外地人来访。
也因此, 整个集镇, 也就一家客栈。
即便没有竞争对手,但这家客栈的生意还是惨淡的几乎要开不下去。
陇丘这地方太偏,虽然土壤肥沃, 但也顶多是种出来的粮食多一点, 没有任何有特色的特产,也没有任何有名的风景, 也就少有客商和游人往来。
都是本地人在集镇上走动,本地人自然不会没有住所,那提供食宿的客栈也就没了生意。
客栈掌柜虽然也时常会自己开客栈的愚蠢决定而后悔,但到底投入了不少, 他这客栈可是足足有三层,几乎是镇上最高的建筑, 说不开就不开那真就是全打了水漂了,因此也就顽强的开了下去。
为了节省成本,掌柜干脆都不雇人了, 反正客人也少, 大厨和店小二都由他一人兼任了。
就这样开一天是一天, 反正也不用付工钱,没客人也不至于赔,有客人就是赚。
要是碰上什么出手特别阔绰的客人, 那就是大赚特赚。
今天又是不赔的一天,掌柜坐在柜台后边打了个哈欠,他瞅了瞅天色,见太阳差不多要落山了,街上的小贩也开始收拾摊位回家了,他便也从柜台后边站了起来,想要去关上店门。
虽然客栈一般不会关门那么早,因为有些赶路的旅人总是会因为各种各样的意外而延误,不过没生意是常态,掌柜已经习惯了,他也就不费劲开那么晚,早点关门他也好早点回家睡觉。
正准备将木门的门栓完全栓死的时候,意外突然发生了。
这许久不曾来客的客栈竟然突然来了客人,而且一来就来了四个,看这不同于普通百姓的服饰,像是什么江湖中人。
掌柜的瞅着其中一人腰上挂着的佩剑心想。而且他鼻尖隐隐嗅到了一丝血气,这些人八成是刚刚打完架回来。
他虽然意识到了这点,但他也没有多问,他就是个开店的,给钱就给住,江湖恩怨,还是少c-h-a手的好。
所以掌柜的一脸热情的将四人迎进了店内,这一行人年龄不一,两个年龄大的也不过是二十左右,而另外两个小的,看起来也就十四五,身量还未完全发育好的少年。
掌柜的目光在两个年龄大的男人身上徘徊,想要分辨哪一个是主事的,是那个面色冷峻并且透着股异样苍白的男人,还是那个风度翩翩,俊美的仿佛什么话本主角的公子?
“掌柜的,四间房。”
出乎掌柜意料的,这一行四人中先开口的竟然是一个少年,他一边说话一边从袖子里掏了锭金元宝出来。
把金元宝塞袖子里难道不硌的慌吗。掌柜看着曹子睿的袖子心想。
不过他很快就顾不得这个了,他盯着金元宝的眼睛都在发光,激动的用双手接过了金子,然后再分不出一丝余光给这四人,只脸都不转的指路道:“楼上都是空房,四位自便。”
四人便自行上了楼,他们看起来风尘仆仆,很是疲累,一路上甚至没有相互间说过一句话。
不过掌柜的也没闲心去管这四人间气氛为何那么沉闷,他的心思都在金元宝上。
他先是用牙咬了咬,然后再小心的用袖子擦了擦,将元宝擦的锃亮,在光线并不明亮的夜晚间都能反s,he出光来。
掌柜的想了想,突然又将金元宝塞到了袖子里,然后感受了一下后再掏出来,觉得自己理解了曹子睿。
金子怎么会硌人呢!
非但不硌人,还可爱的紧,甚至还想为其赋诗一首。掌柜捧着金子喜不自胜,他全然不知曹子睿并不是从袖子里掏出的金元宝,而是从袖口里藏着的储物袋里掏出的。
不过这也不重要,他对着金元宝搜刮着肚子里为数不多的墨水,诗兴大发。正准备即兴创作的时候,木制楼梯响起被人踩动的咯吱声。
有人走了下来。
掌柜的立刻收起了自己的财迷状态,他将金元宝藏了起来,然后打起平生最友善的微笑对着来人。
下来的是那位风度翩翩的公子,他穿着其实并不如何华丽,但无端的就是有股常人模仿不来的气度。他手里拿着一柄折扇,折扇在柜台上敲了敲,向掌柜询问道:“有没有纱布?”
客栈怎么会有这种东西,掌柜摇了摇头。
“热水呢?”郝沉又问。
热水客栈一般倒是会有,不过那是有生意的客栈,他这种没生意的备热水干嘛,烧热了再倒掉消毒吗。
掌柜又摇了摇头。
接连两个否定让俊美公子的眉头皱了起来,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好看的相貌,虽然掌柜是男人,但也不得不承认人长得好看就是有优势,皱起眉头来都别有韵味。
郝沉敲了敲扇子,突然也将手伸进了袖袍,从里面掏出了...一粒珍珠。
掌柜瞪大了眼,虽然不是他猜想的黄金,但这珍珠肯定也价值不菲,这珍珠比鸽子蛋还要大。
陇丘本就不靠海,这种海里的珍珠要比其他地方贵上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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