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九日到五月一日放假,如果此时发帖,影响力会小很多,因为人们都在筹划着如何度过开心的三天假期,没几个人会关心网络上的纷纷扰扰。熊冠洋决定五月一日晚上发布,那时候人们已经回到家里,网络又将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身心放松之后,“正义”的事情可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酒足饭饱之余挥斥一下方遒还是蛮有成就感的,觉得自己又多了一件多么高尚的事,心底里对自己竖起了大拇指。
晚上八点半,熊冠洋将文章生成图片发布在微博上,然后将地址贴到qq群里,号召水军立即转发这篇文章,其中,他还给几个影响力比较大的id提出特别要求。
【大概九点发。注意,括弧里的千万不要发出去】说得太对了,江海明不死,则法律死,谁替江海明喊冤,谁就是人民公敌。
【大概九点二十发。注意,括弧里的千万不要发出去】用愤怒、震惊、发指等人类能表达强烈情绪的词语,都已经无法表达我的感受了,江海明必须死。
【大概九点三十发。注意,括弧里的千万不要发出去】无论你们把江海明包装成什么天使一样的青年才俊,都改变不了案发时他杀人恶魔的罪恶本质,他必定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五月一日那天发生了很多热点新闻,热门景区“五·一”降价没诚意,假降价赚吆喝,凤凰古城的客栈老板说:“这个‘五·一’算是毁了。”中国红十字会承认八千四百七十二万元善款未按指定项目使用……舆论本来被这两大议题吸引着,可是在熊冠洋集中火力、连篇累牍的信息轰炸下,“江海明二次碾压”立即成了压倒一切的中心话题,关注度直线上升,当罗颖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江海明为什么必须死?
四月二十日八点零二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七级地震,这一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牵动着众人的心,几天来,我们一直牵挂着灾区人民,关心着他们的温饱,关注着他们的生存环境。
而就在举国救灾的时候,四月二十一日,江海明交通肇事二次碾压致人死亡案开庭审理了。为什么选择在这天审理,难道仅仅是巧合吗?或许真的应了那句话“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吗?因为我们都很善良,都在关心救灾,这个恶贯满盈、叫嚣着可以毙掉所有报社新闻的官二代江海明,竟然没人关心了!竟然要逃脱法律的制裁了!
在法庭上,江海明的律师提交了各种获奖证书,证明江海明是一个有责任心、有上进心的记者,说他弘扬正气鞭挞丑恶,帮助江城市民解决了不少问题,以此希望江海明可以免死。
可是,江海明真的是一个有责任心的记者吗?他的那些获奖证书能说明什么问题呢?约瑟夫·普利策曾经说过:“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报。”很多优秀的记者都以“瞭望者”自许或者以此作为职业生涯追求的目标,可是江海明呢?他在二次碾压致人死亡之后,竟然公然叫嚣:“我是《在现场》的制片人,你叫多少记者来都没用,我能把你们的新闻全都毙了。”
一个以枪毙新闻为能事的记者还叫记者吗?他早已丧失了最基本的职业c,ao守,根本就撑不起那顶被所有有良知的媒体人真心呵护的“无冕之王”的桂冠。
这样的人,怎么能称为“有责任心的记者”?难道你的责任心就是枪毙新闻同行的稿件吗?
在当下,当记者们在大加讨伐批判社会各层面、各领域都已经被腐败渗透的时候,却忽略了自己所从事的行业也一样被腐败渗透的实际,有些记者的“特权”意识远比那些依靠公权才耍“特权”的官吏更加突出,他们在城市里开车违反了交通规则,就拿出记者证作为挡箭牌;他们到名胜风景区游览,也可以用记者证为幌子获得免费待遇。这种蝇头似的特权,腐蚀着记者队伍,当众多的新闻记者为此而沾沾自喜的时候,他们怎能承载社会责任的担当?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当江海明在车祸现场叫嚣着自己的记者身份的时候,当他得意洋洋地说他可以毙掉所有新闻的时候,我们不禁要问,当江海明这种记者们带着“舆论监督”的责任去监督社会时,又有谁对记者们进行监督呢?
此时此刻,用愤怒、震惊、发指等人类能表达强烈情绪的词语,都已经无法表达我的感受了。但是,我想告诉江海明团伙,你们是徒劳的,你们太小瞧天下人了,无论你们准备把江海明包装成什么样的青年才俊,都改变不了他故意杀人的罪恶本质,他必定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天下还是会有基本的公平与正义的,正义在人们心中,江海明死有余辜,必将会被判处死刑。
在法庭上,江海明痛哭流涕几次下跪,但是大家千万不要被他所谓的悔罪态度所迷惑,他的痛哭流涕并非因为悔罪,而是害怕法律的制裁,想着自己完蛋了,所以才恐惧、苦闷,或许还有一点点后悔。
江海明试图证明自己j-i,ng神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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