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y的味道很香吧?”
方明执想要大写檀香。
他四处奔跑,他下令让所有人去找这瓶香水,但是所有人都找不到。
“方先生,这款香已经全球断货了。”
“方先生,全世界的檀香都被一把大火烧没了。”
……
“方先生,你永远也得不到解春潮。”
“他爱过我,他在梦里爱过我。”方明执有些偏执地同空气争辩。
像是寻求一个证据似的,方明执从脑子里翻出一段来放映。
在那个片段里,解春潮穿着一套珠灰色的丝质居家服,正靠在他身上看电视。
居家服的下半身是条齐膝的短裤,裤筒肥肥大大的,露出解春潮白而劲瘦的小腿。
解春潮正一颗一颗地剥着松子,没一会儿剥了一手心儿,举高了抵到他嘴边:“明执吃。”
方明执很乖巧的低头吃了,还在他的手心里轻轻舔了一下,解春潮痒痒得直乐。
这个地方有些生硬,画面有些卡帧,就像是被人篡改过。
方明执记得他第一次梦见这个场景时,他躲开了,还跟解春潮说:“你吃吧,我不喜欢。”
后面两个人又看了一会儿电视,解春潮翻着身子坐在了他腿上,有些怯生生地把他的手拉到自己肚子上:“你摸摸,是不是大了一点?”
方明执手心里是一个可爱的小小的隆起,他揽着解春潮,像是怕把他摔了,扶着他的背把他护在怀里:“你多吃一点,太瘦了。”
解春潮就温顺地趴在他怀里,手环着他的腰:“明执。”
这个地方也像先前一样,一顿一顿的不流畅。
方明执不去回想原始的场景,他抱着解春潮,想:就这样抱着好吗?就留在这里好吗?春潮还在,他们的孩子也还在。是梦又怎么样呢?梦的外面又没有春潮。
“孙院,病人的生命体征有衰弱的迹象。”穿着白大褂的女医生皱着眉,在几个数据上点了点,口气有些凝重:“我们能做的已经都做了。”
孙玮看了一眼站在远处等他的解春潮,吩咐道:“安排家属进重症。”
女医生有些不解,似乎不大暂成:“可是……”
孙玮当机立断:“别可是了,要是这一味药救不了他,大罗神仙下凡也没用了。”
解春潮穿着防护服,独自一个人进了病房。
不过短短一天,方明执就这样安静地躺在了床上,浑身c-h-a着各式各样的管子,像是个正在充电的赛博格。
解春潮走到床边,突然就有些不知所措。
在他两辈子的回忆里,方明执手腕通天,无所不能,从来没有过脆弱的样子。或许他当着解春潮掉
过眼泪,但是解春潮总觉得那也是一种策略一种手段,而不是一种感情。
其实现在对于他自己,解春潮也想不明白了。
他知道自己不再为方明执的完美心动。方明执拥有着能征服绝大多数生命体的魅力,不光单是指外型或是金钱,他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就好像他是最强有力最无坚不摧的,就是因为这种力量感,让人觉得他值得信赖。
解春潮上辈子就是被这种吸引力摧毁掉的,所以这辈子他对此避之不及。
可是徐成和孙玮的那些话,让他看见一个不大一样的方明执,也让他看清楚那种完美在本质上居然是一种能力的缺失。
方明执不能喜欢一个具化的事物,所以他把全部的j-i,ng力放在完善自我上,让他活成了一堆模块,有会经商的,有会弹钢琴的,有会马术的,唯独没有一个会爱的。
解春潮看着床上苍白如纸的方明执,孙玮说得没错,包括方明执自己在内的每一个人都把他看成是呼风唤雨的神明。可他终究不过二十出头,在常态的人类生活史中,许多人连经济都还没能独立。
那时候他向自己扑过来,在想什么呢?
他并不知道这个孩子还在,那他知不知道那一刀下去他可能就没命了呢?从徐成的话来看,解春潮想他是知道的。
那他为什么宁可送了命也要救自己,难道也是一种手腕吗?
解春潮抿着嘴唇侧坐在了方明执的床边,心里说不上来是酸还是软。
病房里很安静,只有几种记录仪器在发出轻微的嗡鸣。
“你说……”解春潮换了个稍微舒服一点的姿势,趴在了床边:“你说你想当飞蛾,可是飞蛾是会死的。我不想让你死,方明执,你不许死。”
解春潮小心地避开方明执手指上的检测夹,点了点他的手背:“方明执,你的小崽子饿了,起来做饭。”
方明执有一个秘密,他喜欢彩虹。这是女孩子喜欢的玩意儿,他羞于承认。
可是在一个弥留的梦里,他想做什么都不再可耻了。
所以当梦里出现一道极宽极绚丽的彩虹时,他毫不犹豫地跟着走了。
他舍不得解春潮,但是他也明白自己等不到。
方明执一直觉得先天失明的人要比后天失明的人幸运得多。因为前者不曾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也就没有太具象的舍不得。后者全靠记忆救赎,但是记忆这东西,太爱出老千,像是整日放在太阳底下暴晒,慢慢就变形了褪色了,记忆的主人只能无助地看着它们一点一滴地溜走,却无从挽留。
他未曾看见解春潮的时候,可以作为一具行尸走r_ou_而生活,可是命运偏偏让他看见。像是让盲人看见一束光,可又不让他得到。他一生经历过各式各样的
喜欢揣着崽就不能离婚吗请大家收藏:(m.biquwen.com),笔趣文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