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让项韬放心这加拿大干,不用管球队的事情。他们等着圣诞节项韬凯旋而归的好消息。
他已经通知他父母了,他这次不是回四川,而是去加拿大抢亲,而且提前就把悠幽介绍给了自己的家人。可以说他这次只能胜,不能败,他没有败的余地。
远处里多河与渥太华河在某处交汇,那儿的灯火辉煌,格外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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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韬一觉睡到快中午才起床,他虽然粗鲁,但是也不是有勇无谋的匹夫。他知道要想抢亲成功,首先就要养好自己的精神。
白天起来后的时间,项韬都在做准备工作,他刻意打扮了一番,当然,他没有打扮成西装革履,头发梳的一丝不苟,香水喷的足以熏死一头牛那种公子哥形象。他可以往坏了打扮。约翰不是公子吗?好哇,老子就整成一个平头老百姓,老子一身休息服,羽绒服,牛仔裤,运动鞋,头发乱糟糟的,好像几天没洗一样。就是要和你们这些虚伪的商人政客区分开。
为了怕迷路,他还特意去悠幽家外面踩点。他是下去去的,当时门口已经看上去很繁忙了,保安守在门口,汽车和人进进出出,各种各样的鲜花被拉了进去,还有面包坊的专车停在院子里面,估计是准备制作订婚蛋糕的。
悠幽的家确实大,项韬站在门口看过去,最起码比他在佛罗伦萨的那套小别墅大多了。
他曾经想混进去,不过保安们火眼睛睛,见他总在门口徘徊,便拦住了,并且客气的请他远离此地。
项韬见偷偷潜入是不可能了,只好掉头离开。但是他仍然不舍的回头看了看院子里面那幢小洋楼,希望可以看见熟悉的脸孔,可惜他什么都没有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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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幽穿着为订婚准备的晚礼服,一直就呆在自己的房间里面,没有出去过。不管外面布置的多么漂亮,多么热闹,她都没有兴趣出去看看。化妆师、服装师给她打扮之后,就都走了,没有一个人再来看看她,她也不想别人看动物一样的来给她说些不知所谓的话。
洁白色的礼服非常漂亮,据说还是出自某为著名服装设计师之手。不过穿上这礼服的人心情并不怎么好。
自己接受了父母的请求,答应嫁给约翰,不是真的想要报答什么养育之恩。而是出于心死,养了自己二十五年年之久的父母亲,一直把她当作了投资来看待,当初花的钱都是投资,现在终于到了要收回投资,见利益的时候了。别人在父母亲的眼里,只有两种人,有钱人和没钱人。看别人的眼神中都泛着金光,没想到现代自己的女儿也是一样的待遇。
有投资价值,可以获取大量利益的女儿,和没有任何投资价值,白养了二十多年的女儿。
如果自己长得没有这么漂亮,不能够为他们吸引到特拉法家族的大公子,那么他们对自己还会那么好吗?
为什么当初父母都去了加拿大,自己却坚持留在四川上完高中。就是因为在国内,最起码她还有属于自己的空间,不用在自己父母的要求下,学这个,学那个,为这一天做着准备。
在四川,遇见项韬,那是她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她其实早就有这个觉悟了,她生下来就是为了替自己的父母创造价值的。所以当她能够再次在佛罗伦萨遇见项韬时,她真的在心里感谢了上帝无数遍,让她在彻底失去自我之前,还能拥有一段属于她自己的美好回忆。就算她嫁给了约翰,这段回忆也不会让约翰知道,这是属于她个人的私密日记。
她知足了。
她突然想起来,自从自己和约翰订婚的宴会即将举行的消息放出去之后,她就一直没有看见琼。她这个时候多么想有个可以倾心交谈的人能够陪在自己身边啊。
阿韬远在佛罗伦萨,而琼也不在她的身边,这一刻,她真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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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华灯初上之时,悠府门口已经热闹起来,越来越多的高档轿车从正门开进,珠光宝气的女人和西装革履的男人们,在精心妆饰过的大厅里面交谈着。
他们都是这次订婚宴会邀请的嘉宾,都是商界和政界方面有头有脸的人物,由他们来见证自己女儿和特拉法家族的婚姻,必然会让自己的声望获得大大提升,到时候,不仅资金可以周转开,生意能够有所转机,就是竞选华人商会主席一职,希望也将大增。
悠成华心里是这么盘算的。
“渥太华大学的研究生呢,华人商会副会长的女儿,和特拉法家族的儿子……两人真般配。”
“是啊,是啊。男的帅气,女的美丽,真是上帝的恩宠。”
“唉,这下子悠家在渥太华的势力更大了,我估计这一届商会主席九成就是他悠成华的囊中之物了。”
“哼!如果不是他有一个宝贝女儿,把特拉法家族的大公子给迷上了,他悠家根本过不了这个冬天!为什么我们家的女儿那么丑……”
“这就是命啊!”
琼穿着一身晚礼服,出现在会场里面,听着旁人的谈话,她心里替悠幽感到难过。她家族里面,从政从商的都有,这些东西她也知道,可是自己好友的终生幸福被别人拿来当作交易一般谈论,语气里面没有丝毫对新人的祝福,她心里还是非常反感。
或者说,她现在对此的反感,也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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