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静静坐着,不点酒也不说话,直到酒吧里灯光忽然暗淡,在东区附近的原型舞台上猛然亮起五彩跳动的彩晕,衬衫男的视线完全被吸引。
康明宇也看,台上有架子鼓和许多麦克风,六个打扮奇特的人各自为手中的乐器调音,都是俊美的男孩,让听众接收视觉和听觉的双重快感。
他注意到衬衫男正目不转睛盯着台上的主场,他的电音吉他随身体有节奏的扭动,充满激情。
“你喜欢摇滚?”康明宇试探着说,“我也走朋友是搞音乐的,虽然是民乐,但他绝对有把握弹奏出摇滚来。”
交际学最重要的中心思想:和对方谈论他感兴趣的,借此拉进彼此的关系。因为当别人和你谈话时,他更关注的是自己的事。
这个方法应该奏效才对,衬衫男却连头都没动一下。康明宇低头盯着手指发呆,是否自己遗漏了什么?他只是单纯的听音乐吗?如果是,为何要目不转睛?
再次抬头时他开始认真打量台上的人,轻轻将头扭到令外的角度,主唱的每个动作都耀眼夺目,他像个名流巨星,就算只是小舞台,依然能吸引所有人的视线。
他垂下眼角忽然咧嘴笑了,对方有喜欢的人,表情虔诚的如同注视上帝,正常来说上帝是不在乎有多少人虔诚跪拜的,所以只是单相思。
可他转念一想,这又有什么关系呐,我就是想在等人时交个朋友而已,我所有的朋友要么是从小玩到大,要么就是被某种势态推动到一起,像菜团子那样交友的白痴他就遇到这么一个,所以他从未想要主动接近谁,他所能借鉴的只有儿时读过的关于一本怎样获得更多朋友的人际交往书。
“啊,我知道了,你感兴趣的事台上的主唱对吗?眼光不错,他是挺不赖的!”僵硬的笑意趴在他脸上,他知道自己有多难堪,好在对方回过头死死看他一眼,而后又转动回去。
这一眼可谓百媚生娇,他眼睛真好看,是漂亮的丹凤眼,粉雕玉琢的骨骼撑起j-i,ng致的五官,不是妖艳甚至你远远看到他都不觉得他帅气,只是那双眼——它会说话,会让整个人变得鲜明。
他会想这人笑起来一定很好看,桃花色的薄唇轻抿,认真的态度一丝不苟。
他不知该怎样继续单方面的话痨,或许菜团子可以教会他,可他不想成为白痴。
“他都没看你,”他自言自语的呢喃,“要我帮你一把吗?”
对方又看向他,这次它的眼里溢满疑惑,康明宇尽量友好的把一只手搭上他的肩膀,他猛的颤抖,盯住他手掌的厌恶眸子像在看一坨屎。
洁癖——康明宇第一反应就联想到这个词,而后有种比前者更可怕的癔症——感情洁癖。
从他的身体散发出的孤独感来看,后者比前者更有可能。
他是冷漠的类型,但他无时无刻都在与人对话,这是康明宇最深刻的感触。
他慢慢露出一个大而阳光的微笑,在一曲结束台上的人都朝吧台观望的时候突然搬住对方的头深深吻下去。
他把泥鳅一般的舌头塞进他的嘴里,死死扣住他的胳膊见他无处可逃。
“你看,那个主唱看到了,但他一点都不生气,看来他不喜欢你。”
康明宇就是神经质的人,他想说“我在试图帮你”但他只会打击人。
对方用力将他推开,后背撞上吧台能听到骨头的清脆声,然而康明宇不觉得疼,让他难过的是对方扶着吧台边缘干呕的眼泪都出来了。
一种莫名的感觉充斥康明宇的大脑,是爱情的感觉——他清楚记得——对伏龙一世、对照无悔,都有过相同的感觉,不会错。
难道他总会有爱情的感觉吗?仿佛不挑食的狗?爱对他而言神圣无比可对他的r_ou_体而言随意又糜烂?糜烂,是这个词最后停留在他大脑中,他是个gay,当家人知道时,他们也说过相同的词。
他不断呼吸试图让自己平静,一个高挑的身影绕过舞台挡住他的视线。
“你有病吧,瞎了吗,看不出来他有喜欢的人!”
妹纸你能不要这么直白吗(;一_一),少有几个女孩如此凶残的,而他见到过的那几个都没啥好结局,你会找不到男盆友的啊亲( ̄ー ̄)
他微笑着故作轻松的耸肩,脸上的表情好似那只是个陌生人之间的玩笑。不过更引人注目的应该是——这里居然有女生?
他抬头环顾四周,壁画灯底下的法国印象派油画,挂在墙壁上的吊花,这的确是他熟悉的bff,一个gay吧,这里竟然还有女生?
“小姐,你是不是走错酒吧了……”
“你才是小姐!”
“不,我是说……”他正要解释,又一个人挡住他的视线,顺便把那女生也挡在身后,很客气的说:“抱歉,我妹妹不太懂事。”
康明宇打量此人,黑色的短发在乐队里还挺另类,其余人的头发至少到肩膀。他的眼中总有种无法直视他人的羞涩,不愿或者不敢,总是低着头。除此之外,他是个普通的人,长相青涩,微笑柔和,很普通,但不会在人群中涅没。
“我不是你妹妹,我说过了我不是。”女孩尖叫,声音立刻引来无数目光的围观。康明宇深深看他一眼,回想女生一流高中的白色校服和彪悍的话语,秒懂。
“哥们儿,作为一个gay,你不容易啊。”
听到gay,女孩秒变炸毛的贵族猫,一把推开挡在面前的男孩继续向他发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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