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粤洗去了满身的脏污,又梳理了一下自己本来很顺滑但却因为太久不打理而结成一团的头发,这才小跑着去开了门。没看到他的身影,却瞧见了好几个袋子,她疑惑地打开,才发现里面有好些漂亮的衣服。
愣了愣,童粤关好门,把衣服摆在床头,却再也没有动过。
把自己的脏衣服洗好晾到阳光下,猛烈的阳光照射下,不过两个小时,便都干了。她取下来抖了抖,重新穿上。
季仲谦再次看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彻底变了样貌,如果不是身上那套即使洗了还是带着印记的脏衣服,他甚至认不出,这就是那个他在路上遇到的脏脏的小女孩。
眼前的她,一头顺直的黑发被她简单的扎成了马尾,高高的置于头顶,脸上已经丝毫没有了脏污,小小的鹅蛋脸红润光滑,大大的眼睛还带着沐浴后的水灵。虽然才十几岁,但季仲谦可以肯定,将来的她,绝对会美到可以倾倒众人。
没有感情,能力出众,这是身为他的助手最重要的两个特性。
美,那就如虎添翼。
他果然押对了宝。
“为什么不穿新衣服?”
“你只是让我当助手,那么除了工资,我不收任何多余的东西。”
季仲谦又是一愣,反应过来之后,只是笑着点头,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万块钱,放到了她面前。
“把戒指给我。”
童粤从口袋里掏出了戒指放到桌上,一物换一物,公平公正。
收过钱,童粤大约瞟了一眼,又从里面拿出了一半放回到他面前,冷着表情说:“这些,买你放在我房间的那些衣服,不知道够不够。”
“足够了。”季仲谦挑眉,与她开起了玩笑,“为什么不直接自己去买更喜欢的?”
“衣服而已,能穿就行,没什么喜不喜欢。”说完,她把余下的钱往口袋里一塞,转身出了他的卧室。
3、
于是,她成了他的所谓助手。
其实,做他的助手似乎挺无聊的,她每天做的事情,不过也就是学习、学习、学习罢了。
他的理由是:你必须具备足够的知识水平,才能担起这份工作。
所以,她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除了业余时间帮他打打文件、整理整理物品以外,过得几乎不像一个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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