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号是热门的点钟,很多客人来到这里宁可枯等一个小时,也要等16在上钟,从一个男人的角度上分析,16号的确要比其他的小姐更有感觉,首先是姿色,隐隐胜过她人,然后就是气质,透着一股子书卷气,这是其他小姐所不具备的,这就跟垃圾堆上突然冒头的一朵小白花似得,分外的引人注意。
正因为她的热门,我与她的接触逐渐多了起来,每次去找她,她都会在专属的角落低头看书,当放下书本的时候,她眼里的专注会瞬间变成慵懒,我们在楼道不断的擦肩而过,交流的很少。
还是那个拐角,我又遇到了陈哥,他不知道从哪找来了个金丝眼镜,戴起来的时候倒是有几分文气,只不过从他的西装那狂野的系纽扣方式可以看出来,他还是那个他,一根烟,两本书,他递给我。
我点起烟,翻着这两本书,一本是最近当红的小说集,另一本还是《圣经》,我下意识的联想到了一个人:“16号?”
陈哥点头:“嗯。”
翻开圣经,我发现这是一本英文的译本,16号还会读英文?我的眉头皱了起来,陈哥看出了我的疑惑,把烟蒂捻灭:“听说在干这行之前,她是个大学生,品学兼优的那种。”
望着陈哥的背影,我有点奇怪,不只是对16号,还有对陈哥,映像中他不是一个热心肠的人,为何却屡屡给16号买书,而且还不亲自送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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