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往日,元真必然会放下刀,把她拉入怀中一阵深吻。然而今日他却只是放下刀,转身把她推到一边凳子上坐下,道:“东西,拿来了吗?”
女子一阵轻笑,手上无端端就变出了一小樽指甲大小的药水,淡淡的粉色,晶莹剔透,玲珑可爱,仿若和女子白皙的手融于一体。
这是高品圣香,元真自幼就玩,涂在手上搭配不同的配料就可以千里追踪曾经接触过圣香的人,味道却淡得被染上的人自己都察觉不到。这是他拿来用于明日比试的。
元真伸手去拿,手却被女子柔嫩的手覆上。
女子道:“三哥,你是真喜欢上了那个安王府的小郡主,还只是因为安王?”声音轻柔,让听者心里极其舒服,只觉得世间美好的事物大致如此。
元真挑眉,冷笑看女子,道:“绯莎,你不觉得你管得太宽了吗?还是,你在吃醋?”前面一句还是戏谐,后面那句却透了丝丝寒意。
绯莎却不以为意,她摩挲了一下男子略显粗糙的大手,想到这只大手抚在身上的触感,面上竟是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粉色,极其研丽媚人。
她道:“三哥,难道这醋我就吃不得?你让我办事,即使要离乡背井,我也义不容辞的跟着你来了,将来可是永不再见,你连这几日的温存也不肯给我?”
元真听她如是说,声音倒是软了下来,道:“此地毕竟是大齐皇室的皇庄,人多眼杂。”
沉吟了一下,还是解释道,“瑾惠郡主背后的势力复杂,牵涉到安王府的兵权,赵承奕的兵权,她嫁给了我,大齐皇帝必然不能再如从前那般信重安王和赵承奕,于我大辽益处颇多。反正娶谁不是娶,弄个摆设般的公主有什么意思。”说完还不忘嗤一声,想起那玉阳公主的样子更是不屑。
绯莎脸上漾起一抹笑,其实这话听起来有理,细咂摸也就那么一回事,但她能从一介孤女被元真选中,送去天香教,然后被王后收为义女,又爬到圣女的位置,岂会不懂得见好就收?至少他还肯跟自己解释。
“三哥,”绯莎垂下眼帘,柔声道,“我只是想到你们不日就走,我心里有些不舍,你别怪我。”
元真摸了摸她完美无缺的脸颊,心里却不知为何闪过另一张同样精致到极点,却又和面前的这张脸完全无丝毫相似的小脸,心里顿时一点遐思的心也没了。
他收了手,懒懒问道:“你想好要嫁给谁了吗?”
绯莎心里失望,但仍认真的回答道:“如果能嫁给阮皇贵妃所出的十一皇子姜缵那自然是最好的,只可惜他不在京中。不过,十二皇子姜祁亦可。”她知道元真问正事的时候,自己决不能撒娇卖痴,敷衍了事。
元真看着她,似笑非笑,道:“呵呵,那你就好好施展你的魅力吧,如果能让他们兄弟失和最好。”
绯莎听着这话不由得刺心,幽幽看着他正待说什么,却见他转了身子,继续擦着自己的大刀,只道,“你下去歇息吧。这里到底不比北辽,稍有差池,你来大齐的目的就废了。”
绯莎心里不愿,却也知道他说的是事实,更见他根本无心交谈,只好无奈离去。
不管众人各自心思如何,日子还是要往前走,该发生的事情还是要继续发生。
五月初六,端午节翌日。
西夏王府二公子项墨接受北辽三王子元真的挑战,决定其未婚妻安王府瑾惠郡主的归属。
比试是在皇庄的比武场进行。皇帝和勋贵重臣在观武台上观看,女眷们则大多是在二楼的包厢里。
姜璃是很想下去比武场在更近的观武台上看,但还是被赵氏捉去了包厢,不许她乱跑。自发生了北辽这件事,赵氏就恨不得时时刻刻把女儿拴在自己身边,生怕再发生什么事。
第一场比试是箭术比试。
景帝提的比试方法是在一炷香之内,两人各取三支箭,站在比武场固定位置,谁射猎的飞鸟最多最重,谁就赢。对,不单止是比数量,还要比重量。
因为以这两个人的箭法,三支箭全部射到飞鸟应该是没什么出奇的,那就再比较射中的是什么有多重好了。
但为了增加悬念,也取天意的意思,这场比试并不会有任何人工放的飞鸟,完全看皇庄上空有什么鸟飞过,可供他们射猎。
当然了,若真是啥鸟也没有,最不济在比武场右侧还有一颗大榕树,上面盘踞了大量的雀鸟。景帝命令,在香快燃尽的最后一刻,让人取鼓槌惊动雀鸟,供两人射猎。
所以这一场比试的不单止是箭术,比的还有定力,判断力和决断力。
端午过后,天气已热,比试时间是从巳时开始,比武场上无任何遮阳树荫,烈阳当下,比试中的两人却都是不动如山。
已经过了半柱香,除了几只燕子飞过,并无任何大只点的雀鸟飞过。众人都已经开始昏昏欲睡,尤其是一些不关其事的女眷,实在觉得闷得可以。
一声隐隐约约凄厉的鸟啼,众人精神都是一振,高空中远远飞过来一只独飞的大雁,大雁甚少独飞,听其啼鸣哀切,估计是只离群或丧偶的飞雁吧。
两人同时弯弓搭箭,瞄准,等候,然后几乎又是同时射出。
众人眼睛跟着离弦的箭飞出,两只箭一开始距离很远,慢慢在空中靠拢,离飞雁越近,靠的越近,其实是极短的时间,但众人却又觉得这一过程似乎很漫长,最后两只箭一前一后只差了半息不到的时间,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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