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早饭,蔡鸿鸣在农场逛了一圈后,发现自己成闲人,无事可做了。
玉米收完,番薯挖完,连小麦都割完了。
喂养牲畜这些事情又早早安排了人手,昨天说要种蔬菜今天已经有人开机器去耕地施肥,就等着播种,他哪有什么事。想了下,就决定上山打猎。
如今秋高气爽,林中野物膘肥,正是好下手的时候。
况且,现在动物保护得好,林中野物非常多。为了避免林子里野物太多破坏生态平衡,他们不得不出手帮忙一下。
当然,这是蔡鸿鸣为自己行为辨解的想法,无非就是想去打个野味回来解解馋。
农场里的人都是一群年轻小伙子,对这种事情特别有兴趣,听到他要去打猎,纷纷说要去。蔡鸿鸣左看右看,最后决定只带刘重和罗连生两人。
上山打猎就得有枪,因为这西北林子里还有一些熊、豹之类的猛兽。只是蔡鸿鸣家里虽然有两杆猎枪,却不敢用。他那大舅子倒是有枪,可惜根本不可能借给。但也不是没有办法。没枪不还有弓弩和刀吗?若不是猎大点的东西,这点装备已经足够。为了慎重起见,他们还带了张网,若有大家伙,就可以一网成擒。
一切准备就绪,他们三人就往山上走去。
秋风起,落叶萧瑟,满地枯黄。
一片片干枯的叶子铺在地上,脚踩在上面,发出一阵咯吱咯吱声。
蔡鸿鸣三人飞快的往前走去,距离农场附近不可能有任何动物,要在靠近水源或者有食物的地方才有。在距离农场大约三四公里处有一小片橡树林,如今橡子成熟,正是动物们觅食的最好所在。所以,他们要尽快赶过去埋伏,看能不能有所收获。
忽然,旁边林子地面的落叶堆好像有东西动了动。
刘重连忙停下来。拿起弓弩瞄去,却见一只刺猬从落叶堆中爬出来,不停的拱着地面,觅食虫蚁。
刺猬并不是很大。但也不小。
他顿时来了兴趣,走过去把它抓起来。小家伙吓得蜷成一团。
“你抓那东西干嘛,又没什么肉。”蔡鸿鸣在旁边说道。
“我想带回去给静静玩。”刘重逗了逗小刺猬。
“她明年就要去幼儿园了,玩什么?再说这东西全身是刺,小心扎到她的手。夏侯揍你。”
“不会。”
任蔡鸿鸣怎么劝,刘重就是不把刺猬放了,还从背包拿出一块布,小心翼翼的把刺猬包起来放进里面,还很有爱心的在背包上留了条缝,免得没空气刺猬在里面憋死。看他这样,蔡鸿鸣也没再劝,等他弄好后,就继续上路。
现在林子保护得好,动物越来越多。他们只走几段路,就遇到很多野物,就顺手抓了两只野兔,一只野鸡。
没枪在手就是不好打猎,要不然刚才看到一头老大的獐子,一枪过去就能解决,也不会追一阵就跑没影了。
又走一阵,蔡鸿鸣忽然看到一丛行将枯萎的野蕨中高挺着一根干枯的枝干,仔细一看,是当归。
野生的当归可是好东西。走过路过千万不能错过。
于是,他就上前扯掉旁边的野蕨,拿起带来的开山刀往地上挖去,这一挖竟然挖了半米多深还不到头。野当归的头部巨大无比。蔡鸿鸣感觉这次上山来对了,不说打猎,就这棵当归就值这一票路费。
他是挖得起劲,旁边刘重却等得有点不耐烦。
“鸿哥,咱回来再挖好不好,要不然都中午了。”
蔡鸿鸣想了下。就说道:“要不然你跟罗连生先去吧,我等东西挖好再过去找你们。”
刘重听了就拉罗连生去打猎,谁知罗连生要在这里等蔡鸿鸣。没奈何,他只得自己去了。这家伙,做事情未必积极,但对打猎抓鱼掏鸟窝之类的事情却非常的感兴趣。
再挖一会,蔡鸿鸣终于把土里的野当归挖了出来。
好家伙,连着根须竟然有两米多长,单单那当归头就比他的拳头还大。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当归,今天遇到,真是运气。
当归根上端称“归头”,止血而上行;而主根称“归身”或“寸身”,支根称“归尾”或“归腿”,主破血而下流;全体称“全归”。全当归是既能补血,又可活血,统称和血。
当归这东西,估计是国内用量最大的,因为平常人家炖羊肉、牛肉、排骨之类的都会用点。
老婆产后身子虚,等过了月子后就用这当归配药给她补补。
蔡鸿鸣想着,就把当归放进背包,又左右看了看。这一个地方决不可能只有一棵当归,找了下,竟然让他在旁边找到一大片野生的当归。他又挖了几棵,其余的就留了下来,想等以后过来再把这些东西收进玉珠里面种,现在罗连生在这边他不好出手。
挖好后,他就想去找刘重。只是刚刚起步,就见刘重兴冲冲的从林子里跑出来,怀里还抱着两个黑乎乎的家伙。
“鸿哥,鸿哥,你看这是什么。”还没到近前,刘重就在那边兴奋的嚷嚷。
蔡鸿鸣仔细一看,发现他抱的竟然是两头小熊。两个小家伙傻乎乎的,一点也不叫,只是趴在刘重怀里舔,也不知道在舔什么。
“在哪抓的?”蔡鸿鸣好奇的问道。
“就在那边一块石头边上。”刘重转头示意了一下。
“你抱他们回来干什么,快放回去。”
“鸿哥,我们带回去养嘛,你看这两个家伙多好玩。”
“有什么好玩的?你要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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