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熟悉的人。她不由想,这是第二次和永新在沅里镇碰到他,却不像上次那样懒散的雍容,如今却汗流浃背,狼狈不堪。
金启武个子本就不壮实,身上扛着两麻布袋的重物,压得他连头都抬不起,只能低着头,慢慢向前走去,走上一步,两腿就要颤抖几分,身子也会晃上一晃,连旁边路过的人都是小心避开,就怕他摔倒连累到。
这时的他和之前的他,简直判若两人。
第五十二章糖葫芦
金启武在码头上混了十多天,将时日都熬在了这里,却换不回来一点的回报。
起先,他还每天来回都花上四文坐马车,一天两天还好说,可慢慢的,他也没那个老脸每日出门找老娘要钱。
下定决心,每日早起步行入镇,来回两三个时辰,夜晚赶到家,金启武拖下鞋袜都要小心翼翼,生怕蹭破脚底磨出的血泡。为了害怕孩子娘的担心,连泡个热水脚都不敢。
也许就是个贱底子,先前走的抬不起脚,不过几天时间,从村子到镇上,也不过就是多踹了几口气,腿上虽然有些微麻却没有疼痛,显然是已经适应。
前日,码头上经过的船只暴涨,每日卸货装货不少,人手不够,临时招短工。金启武也没多想,上前就报了名。
虽然是累的很,可扛上十袋就有一文的工钱,比起长工多上不少。
第一日,金启武弄得腰酸背痛也不过就赚了九文钱,昨天倒好一些,兜里多了十五文。也不知道是不是累恨了,金启武今日早晨差点没起来,背上火辣辣的疼痛,连动上一分就像是扯裂般的疼痛。
可一想到能到手的钱,咬着牙起身出门。
在刚出村子,就遇到路过的一辆马车,金启武一想到坐个马车相当于要背二十袋的重要,顿时就没了心思,乖乖的步行向前。
今日炎阳似火骄阳,火日炙人,金启武舔舔干裂的嘴唇,眼前就是一片黑,有些犯晕,身子向前趔趄两步,身上背的麻布袋险些掉到地上,好在被急时赶来的永新给扶住。
“二叔,你没事吧?”重物猛然压在身上,永新都有些吃力,他扶着金启武,单手将袋子放到背上,这才好受一些。
身上减轻重量,金启武才觉得轻松一些,可压弯的腰还是直不起身,他轻微摇头,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确定二叔能站稳,永新这才把另个麻布袋放到身上,他问道:“二叔,是运到哪?我背过去。”
金启武也没客气,他撑着两个膝盖歇息半会后,指着前面人多排队的地方,说道:“说是金启武的,能领到两文钱。”
刚好这两袋是他今天背的第十九、二十袋,每十袋就能结一次现钱。
永新应答一声,将背上的重物扛好后,快步向前走去。
金启武找了个台阶,顺势就坐下,他对着小妹招手,问道:“你怎么又上街了,娘准了没?”
这几日,金启武都是早出晚归,家里发生什么事,还真不清楚,就是同屋的舒氏自从那件事后也是一句话也没跟他说过。而他的印象里,小妹好像还在禁足当中。
金芸点头,走上前没有蹲下,而是站在旁边。
之后两人面面相觑,都没有开口。
刚巧旁边有个卖糖葫芦的经过,金启武上前询问,也不知道和那人说着些什么,之间他稍迟疑后,伸进兜里掏出两文钱,换来了一个糖葫芦。
一个糖葫芦上也不过就只有七颗果子,他将前面的四个用帕子摘下后,递过去:“拿着,这些我带回去给你侄子侄女吃,他们可好久没尝到甜味。”
金芸不解,要知道金家除了金叶以外,最不喜欢的人怕就是这个二哥了。
上次道出他进镇,被舒氏收拾了几天,每天脸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瞧着她更是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
金芸还没有伸手接过,就被金启武硬塞到手,他说道:“这次嘴给二哥紧实一些,现在挣得钱我还有用途,等以后定会拿给爹娘。”
金芸低垂眉,也没说答应不答应,手中的糖葫芦红彤彤,外面裹着一层蔗糖,煞是好看,有着一股很好闻的香气。
她微微伸出舌头,一舔。
沁人心脾。
原来这就是甜味,久的她差点忘记。
瞧着小妹吃个甜食都拘束得样,金启武不由觉得好笑,甩动胳膊活络着胫骨,看着远去的永新还在队伍后头,怕还要不少的时间,他问道:“来镇上做什么?竟往这跑,也不嫌累得慌。”
金芸嘴里还包着半颗山楂,甜中带着酸,让她忍不住打了个激灵。听着重新坐在台阶上的人询问,她也没遮掩,说道:“我们来卖银钗。”
金启武先是呵笑一声,想到什么后又带着嘲意,他道:“咱们哪还有什么银钗。”
“镀银的钗子,爹和永新这两天制作出来的。”嘴里还能回味甜丝丝的味,金芸有些舍不得开口,会让味道消散。
“镀银?那也值不了多少钱,费这功夫做什么。”也不是金启武看不上爹和大侄儿,只是实话实说,镀银的饰物还真没多少销量。
“有家商铺出了三十两买我们的配方。”金芸再添一句。
金启武没有震惊的欣喜,倒是愣了一会后哈哈大笑:“三十两,是哪个愣傻子,还不赶紧卖了赚上一笔。”
他的不在意,让金芸知道金启武以为她说的不过是玩笑话,或者说只是孩子说的一句童言而已。
她也没多解释,仍然站在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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