喃低唤,仿佛唤着他便能令自己好受一些。
第27章重聚在即
白飞宇被莺莺无故挂了数次电话后心情恶劣之极,平心而论,他回香港后一直老实呆在家里,没干过任何对不起她的事。她想见白家人的心情他能理解,他正在尽力跟妈和哥哥沟通,等到合适的时机他会安排跟她见面的。妈妈对娱乐圈女孩的偏见极深,这些代沟都需要他在中间处理化解,这需要时间。她偏要这会儿心急急的赶着见面!不是成心挑事?莺莺性格直爽,妈妈有话藏不住,两人都是急性子,三言两语的谈不拢,婆媳以后如何相处?但他又不能把妈妈的态度明确告诉黎莺莺,生怕她觉得受了侮辱一所之下和他分手。他不想失去她,也不想让妈妈生气,两个女人,一个给了他生命,一个给了他爱情,她们都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至亲,他情愿自己痛苦也不愿让她们受到任何伤害!他两头为难,可恨莺莺还不体谅他的苦处,只会不断给他找麻烦。想到这里他悚然而惊,他对她不是应该无条件的照顾呵护吗?怎么可以起这个念头?
白飞宇心烦意乱,拿出一支烟,啪的点燃深吸一口。他这几天在家专心给妈妈做接受莺莺当儿媳的思想工作,甚至拿自己被黑的事例作比希望妈妈的态度能有所松动,无论他怎么旁敲侧击煞费苦心,却始终改不了妈妈对娱乐圈女孩的坏印象。怎么办?让莺莺退出演艺生涯吗?不可能,她和他一样热爱演戏,强迫她为了爱情放弃事业,这样干太过自私!白飞宇思来想去想不出解决的合适办法,越发觉得房间里气闷得紧,索性打开窗户临窗远眺,雨已停了,略微残缺的一轮苍白月亮浮现在眼前,汽车车灯连成闪闪的光晕,沿着大街往来川流不息。这里是香港,灯红酒绿衣香鬓影的国际大都市。身处繁华之地,没有事业忙碌没有爱人陪伴的他无限孤独。他从没象此时一样觉得休息时间如此漫长,他后悔自己许下的一年之约,尝过了爱人陪伴的甜蜜,一个人的凄清他挨不过,莺莺想必在内地也是度日如年,莫说一年,光两个月两人就受够分离之苦了,罢了,白飞宇下了决心,明天就去联系李杰打理好回内地工作的事宜。
计划了来年工作安排的他暂时放下家中琐事,睡前他本打算给莺莺发条短信告之即将回内地事宜以安其心,但转念一想,他在外地拍戏几个月不能回家的情况比比皆是,既然两个人定下来长久在一起生活,哪能由着她性子一哭一闹他便得奉妻命立马丢了工作回家陪她?不如现在先冷一冷她以示警惕,顺便把两人的规矩立下来,才以后长久相处之计,他想通了后情绪平静下来,安然入眠。
第二天白飞宇一改这段时间赖床的习惯,早早起床,换了一身运动装开始晨跑锻炼。
他晨跑选在离家附近的一条偏僻小道上,那地方道路狭窄车辆不多,往来人流也少,正是不受打搅跑步的好地方。
雨后的空气格外清新,柏油路面洒了水,周围荡漾着玫瑰花香,小鸟在树上婉转鸣叫,让他连日抑郁的心境也变得晴朗起来,
他如往常一般戴上耳机,调到喜欢的音乐,目不斜视的开始跑步。
跑到第二圈时,有人在身后拍他肩膀。
还是被粉丝认出来了,看来今天跑步该结束了,他暗叹。虽然他戴了帽子和口罩掩饰,但他那对美得让人窒息的长睫毛太具有个人特色,绝对瞒不过粉丝法眼。
quot;你是白飞宇,没认错吧?quot;
女孩甜甜笑着打招呼,身上那清甜的味道象混合了蜂蜜和牛奶烘培出的带着香味的新鲜饼干。
“早啊,钟小姐。”今天的钟玲穿了一套运动装,漆黑的长发扎了个清爽的马尾,一起吃晚饭时长发披肩的钟玲,在他的印象中无非是清秀斯文的普通女大学生。可现在打扮利索的她,全身迸发出无限活力和蓬勃生机,简直就像迎着黎明的阳光在草地上蹦蹦跳跳玩耍的一头小鹿。
他心内振惊于她的变化,面上却不露丝毫声色。“钟小姐,我有事先走了啊,你自己随意。”
与莺莺恋上后白飞宇在年轻女孩面前比修炼的数十年的僧人还要自制。
对方格格的笑起来,声音铃铛般清脆悦耳。
“你放心晨跑吧,我不是你的小粉丝,只是偶遇打个招呼,绝对不会缠着你不放的。”说完她便自觉向另一道岔道跑了,黑色马尾一晃一晃甚是调皮。
白飞宇面上一红打消了立马回家的念头,女孩摆出的姿态大大方方不卑不亢,此时刻意回避倒显得他小家子气了。
在他跑到第四圈时又与钟玲不期而遇。
女孩脸运动后变得红扑扑的。“嘿,看来我们真有缘。”
“碰巧罢了。”他淡淡回道,除了莺莺,他不想跟任何女人扯上缘份二字。
“吃早餐了吗?”钟玲问
“没。”他尽量简短回话。
“我也没吃,正好。”
“啊,我回家吃。家里准备好了。”没等她说完,他立马止住。
“你真幸福,有妈做早饭。”钟玲不胜羡慕。“我妈不爱做家务,她老觉得烦,从小到大都是佣人做饭给我和哥哥吃。”
“喔,”对钟家的家事他一点儿也不想深究下去,只想尽快结束这场谈话。
天色渐明,街道上开始热闹起来,有小贩推了早餐车来回叫卖。
“飞宇,我请你喝奶茶。”一股浓郁的奶香味随着风飘来,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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