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自然就是朋友了。”
“朋友?”我心里狂松一口气,连忙在电话这头哈腰称是。
于是我们就是朋友了,很好很好的那一种。
必须承认,叶轻眉同志是一个好同志。
至少对我而言,她可以为我提供无来由的饮食供给,可以让我稍微摆脱一下无所事事的生活状态,可以锻炼我那两寸半长的许久未练过的将烂的滑舌,可以让我回忆起牵女孩子小手是一个什么感觉,可以让我重温好为人师的怪癖,可以让我幻想自己是在谈一场从天上掉下来的恋爱。
不过我很清醒地知道,天上从来没掉下过林妹妹,若有,也是掉到了宝玉的怡红院子里。
在我的记忆中,唯一从天上掉到我床上的,只有蟑螂而已。
这是件真事,自那天起,我便和家中的蟑螂势不两立。所以现在它们在我家里的处境非常凄凉,欲死不能,生而不爽。
不过至少,我现在可以几乎天天看见一张纯净的脸,这让我很容易地就陷入某种自己很喜欢的幻想中。最关键的是,这张脸上,总是带着笑意,无穷无尽的笑意。
总之,还是那句老话:我喜欢。
曾经有个中年人,在他三十六岁生日的酒桌上告诉我:
“xf啊,要好好过日子,人一过二十之后,这日子就跟飞一样的就跑了。当我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发现自己已经是孩子他爹了。”
那年我十八。
虽说我一直牢记前辈的惨痛教训,但仍然没能阻止日子自己飞走。
我记得好象前不久香港才回归,怎么一晃又要跨世纪了。
我很担心自己搞不好哪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也是孩子他爹了。
我曾经总结过,之所以二十岁后的日子会过的快,是因为这一段时间人会过的很疲沓。谈恋爱的没了激情,搞事业的,还来不及培养野心,读书的往往在想鸡阿姨,每天的日子似乎都是这样在过。书还是那几本书,公司还是那个公司,路也还是那条路哟,女朋友都还是那个女朋友,没法换。
机械的重复,永远是谋杀时间的良策,比如钟表。
好在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叶轻眉。
她绝不会让你觉得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很无聊,她只会让你觉得非常无聊,无聊地可以让时间停摆。
第二天,天下雨,她拉着我满大街的飞奔,对街道两旁畏畏缩缩躲在屋檐下的人们投以同情的一笑。然后,不顾那些人们对被她拖着的我的同情,从四新路一直跑到滨江公园那两个烂亭子。
然后她看了我一会儿,很生气地对我说:
“你怎么还不脱衣服啊。”
我大惊之下,早失色心。
“喂,我很冷耶。”
她很不耐烦地说,一点都不懂撒娇是什么意思。
我在心里暗骂一句自找,然后解释道:“你没看见我的衣服全湿了。”
她摇头以示不在乎。
于是我叹、叹、叹,叹这女人弱智,脱下像防洪大堤上的编织袋一样的短袖,拧了拧,递给她套上。
于是亭子里就出现了一个吊带裙外套着件湿淋淋的短袖,而且似乎还颇为享受的美女,还有一个浑身哆嗦,胸有赘肉的男人。
这等场景绝对是千古难见的。
于是我张开猫头鹰的眼睛,透过水朦朦的眼镜,尴尬地回应着四周投来的好奇目光。
这时候她打了个喷嚏,声音小小的,好可怜。
于是我明智地打了数个喷嚏,声音颇为张狂,好可怕的那种。
她望了我一眼,才回过神来。
我可怜兮兮地通知她:
“好象感冒了。”
于是,她的同情心开始泛滥,不再坚持站在亭子里看雨景,喊了辆出租,把我送回了家。
待我坐到了家中,不禁为刚才的高竿击节叫好,心想若不是使出此等计谋,只怕此时还在那个鬼地方示众。
正当我兴高彩烈,准备晚上她打电话来的时候好好气气她时,一股酥麻无比的感觉,从两眼之间开始积发,在我还没反应过来时,一阵十二级台风,就从我的鼻孔里刮了出来。而且似乎还不解气,居然是一连刮了数次。
在喷嚏连连中,我才认识到,自己真的是感冒了。
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糊弄她了。
得知我生病的消息,她非常过意不去,在电话里对我温言安慰,让我很是得意。
我从小便喜欢生病,一半是装的,一小半是真的,另一小半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是真的,还是装久了以后,搞糊涂了。
所以我很清楚生病所带来的好处,以前可以不上学,现在是可以不洗碗,父母不会吼你,姐姐们不敢凶你。只是没想到现在又多了一个好处。
可以听到叶轻眉很好听的声音,很小心地问你明天想吃什么。
我告诉她:“鸭头和啤酒。”
她在电话那头傻傻一笑,解释道:“丫头我不喝酒的。”
我的命不好,生在十一月,所以读书的时候,在称呼上有些吃亏,高中班上虽然还有捷捷几个帅哥比我小,但女人却都比我们大,噢,好象还有小温也比较小。
不过不管怎么说吧,总是很难把妹妹这个词喊出口,后来在大学里给李艳写信的时候,居然有时会错手写上个姐字。让人很是痛心。
于是我很喜欢叫她们丫头,一方面表达一种首长关怀小鬼的亲切,一方面,也是想树立自己憨厚长者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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