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往夕沫碗里夹,当当细细的看着眼前的两人,心中的嫉妒之意压抑的十分辛苦,这是他有史以来第一次觉得食之无味的一顿饭
终于,在快要结束用餐的时候当当开口了:“林风,你配这样的女孩不觉得太可惜了?”
林风刚刚还柔情看着夕沫的蓝眸瞬间犀利的往当当脸上扫了一眼:“什么意思?”
vip第九十三章没脸没皮
当当埋头不看林风的眼睛道:“你不觉得我比她更适合你么?她那么平庸,根本配不上像我这般闪耀的你,如果我们两个在一起,我想全世界都会祝福我们的,因为根本找不出比我们更登对的情侣了,不是么……”
林风压抑着怒火,阴沉道:“我对你没兴趣”
当当突然抬头,眼中闪动泪光:“不可能,你那么大费周章的托人把你安排进我的演唱会,我知道,你是为了让我知道你的存在,让我认识你……”
林风凌厉的瞪视着当当,突然冷笑一声:“我没说过?我做的这些是为了我的夕宝贝”
当当突然抓狂:“我知道你不是真心爱她的,我可以接受你在认识我之前随便找个女孩玩玩感情游戏,真的,没关系的,别再欺骗自己的内心了……”说着突然从口袋里拿出一对比林风和夕沫手上戴着的宝石更大的戒指:“看,是不是比你们手上的更大?这样的闪耀才更适合你,别跟那个平庸的女人在一起了,和我在一起,我会好好对你一辈子的……”
说着突然就拿出戒指想去抓林风的手给他戴上,一直默默坐在旁边没说话的夕沫突然站起身,黑着脸拿起桌上的果汁对着当当的脸泼了过去:“把你当偶像,是我这辈子做过最蠢的事情”,说完便拉着林风头也不回的走了
空档的包厢,当当愣坐在原位没动,果汁顺着发丝往下滴,半响,口袋中的手机响起,“喂,拍下来了没有?”,在听到对方肯定的回答之后,电话被挂断,当当秀气的脸上露出与外貌不符的阴沉慎人的笑容……
再说这夕沫拽着林风走出这间让她怄气的餐厅后是越想越气啊,天底下怎么可以有这么不要脸的人?活了这么久,她真的是第一次碰到,而自己之前还煞笔的把对方崇拜成偶像,想想都恶心……
至于林风嘛,这会儿心情别提有多好,自家媳妇儿居然会为了自己泼了人家一身果汁,哈哈,想想就乐开了花,果然自家媳妇儿只能喜欢自己,什么狗屁偶像都滚出宇宙外去吧……
这一面是气的牙痒痒,那一面是笑的如蜜糖,夕沫这个郁闷:“你干嘛这么开心?被个男人喜欢就这么开心啊?你想气死我啊?”
林风宠溺的搂过夕沫,在她气鼓鼓的小唇上烙下个吻:“我开心是因为你为我吃醋了啊”
“谁,谁吃醋啦,哼,我才没有吃醋,我只是不爽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人,哼”夕沫狡辩道
林风佯装不高兴:“喔?原来不是为了我吃醋啊?居然还是为了那个人不高兴,那我得回去好好和他谈谈去了”
夕沫急忙一把拽住林风的手臂:“你,你敢……”
林风好笑的回头学着夕沫的语气来了句:“我,我怎么就不敢了?”
夕沫那个气的要吐血:“哼,你不许去,就是不许去”
林风佯装就要去的动作:“那你说个不让我去的理由”
vip第九十四章居然是陷阱
——嗨呀,好气呀,怎么办,啊啊啊……抓狂了,夕沫气的伸手一把拽着林风的衣领往下拉,恨恨的在林风的唇上咬了一口,以解心头之恨
——嗨呀,这小妮子居然敢咬我了,林风蓝眸一闪,大力的把夕沫抱住,伸出修长的手抵住夕沫的后颈,一个霸道深情的吻,直吻的夕沫头昏眼花,夕沫这才惊吓的求饶
“呜呜,我错了,以后再也不敢咬你了,你快放开我……”夕沫含糊不清的求饶着,林风却没有停下的意思,夕沫喘着最后一口气娇嗲道:“老公,我错了,呜呜”
林风这才缓缓松开夕沫:“知道错了?”
夕沫低头:“嗯,以后不敢了”
林风低沉的嗓音在夕沫头顶响起:“还想有下次?”
夕沫一个哆嗦:“没,没下次了”
林风又问:“那以后还看不看偶像的演唱会了?”
夕沫涅虚:“不看了,没有偶像了,你就是我的偶像……”
林风这才满意的再次把夕沫拥入怀中,柔声道:“这才乖,宝贝,咱们回家睡觉去吧”
莫森已经开车到了林风和夕沫站的街口,载上林风和夕沫,黑色的劳斯莱斯很快消失在街角……
这一夜的夕沫睡的特别不踏实,昨天夜里自己对当当那样的举动,还有当当那样的态度,总让她觉得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果然,一直担心的大风暴还是来了,第二天的各大娱乐新闻头条居然无一例外的刊登了夕沫昨天夜里泼了当当一脸果汁的照片
——天呐,这什么时候拍的?难道?昨天晚上当当打开窗户坐到对面是故意的?说的那么多不要脸的话是为了故意激怒她?自己这是被人给下套了?
当然,头条版块不可能只刊登图片那么简单,还描绘出一个空穴来风的故事,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
男主人公当当和男二号林风其实是相恋多年的恋人,然而碍于当时的世俗还无法接纳男人和男人相恋的事实,而且加上当当在娱乐圈节节攀升的人气,很难对世人公开这段不为人知的
喜欢重生之校草倒追记请大家收藏:(m.biquwen.com),笔趣文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