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芊芊握着林慕安的手,睡得很沉,但是,一旦他松手,陆芊芊就会很慌乱,像是漂浮在大海中的浮木,林慕安很无奈,便坐在床边,陪了陆芊芊一整夜。
翌日清晨,林慕安从陆芊芊的房间走出来,却被陆母撞见。
陆母的脸色有些吃惊:“你昨晚一直在芊芊的房间里?你们……”
“伯母,您误会了,芊芊一睡着就哭,我才陪着她的。”
陆母放下了心来,因为她相信林慕安,这孩子,脸上都是黑眼圈,这分明就是熬夜所致,这孩子,对芊芊是打心底里疼爱。
“那你快去休息吧。”
“好,不过伯母……伯父遗体火化的时间,确定了吗?”
陆母的眼眶一红,哽咽的回答:“就在后天,人都走了,也不用再风光了,这些他又看不到。”
“伯父在天上,你一定会保佑你们母女的。”
陆母勉强的笑了笑,正要回答,但是,手机却在此刻响了起来,那是陆父的手机,陆母想也不想的就挂了,而林慕安却忍不住的提醒她:“伯母,有些话,我一个外人,也不好多说,但是,现在你和芊芊是孤女寡母,没有依靠,最近这几天,如果陆氏有任何人,找你谈合同,或者是签什么字,你都要注意被算计。”
“就芊芊的小叔,大哥才刚去世,就整天惦记着,要推选代理董事长。”
其实陆母的心里,也很清楚。
“可我有什么办法呢?我不懂经营,芊芊还小,陆氏的担子,总要有人扛。”
“相信我,等芊芊从悲痛里走出来,她可以独挡一面。”
陆母是想要委屈求全,将经营权让出去,这样,能保护芊芊不受叔伯的迫害,如果芊芊坚持要继承父志,那么未来的路,一定会非常的坎坷,她不想要她的女儿背负这么重的担子。
做父母的,谁不为了自己的孩子打算?
可事情哪有这么简单?经营权交出来,下场,就绝对是被驱赶出境。
……
慕七七那边,教授来消息,最后一具红衣女尸的案子,有了重大的进展。
遇害女孩的邻居,有重大嫌疑。
那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已婚女人叫岑云。因为丈夫嫌弃自己不够漂亮,整天就拿隔壁的小邻居和自己比较。
这女人,很早之前,就对女孩起了杀心,最后一次下定决心,就是因为看到了山里发生的红衣女子的命案,所以才起了模仿的心思。
她很聪明,从知道模仿作案,就能够看得出来。
那天晚饭的时候,女孩的家里,因为做生意,来了一波又一波的客人,只要是镇上熟悉的人,都会在女孩的家里,一起吃个便饭,或者是喝个小酒,岑云也来买过东西,并且顺手在女孩的水里加了“东西”。
她来买东西的时候,告诉熟人,她马上要去接儿子放学。
所以,结合女孩死的时间,岑云好像有完美不在场的证明。
事实上,岑云根本没有外出,亲眼看到女孩倒地以后,变装后进入女孩的商铺,藏好女孩的尸体以后,又换上女孩的衣服关好了商铺,让所有人都以为,店门是女孩亲自关的。
红衣,是镇上所有人的禁忌。
所以她拿出红衣给女子穿上,下雨天,所有人都是行色匆匆的。
她从后门出去,背着女孩的尸体,给自己和尸体,都穿着偌大的雨衣,穿着男人的鞋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男人背着自己的老婆回家呢。
下雨天,没人在意,所以这个女人独自到了山上,竟然一个人完成了这抛尸的动作。
浓硫酸是必备的,警方看到的时候,硫酸是从洞口滴下来的,其实,是一个铁瓶嵌入了石壁当中,从山顶上挂着绳子倒吊下来,可以完成将瓶子嵌入洞口的动作。
浓硫酸能腐蚀铁的程度并非那么严重,因为会产生钝化,所以硫酸直接滴落下来,滴在了女孩的脸上。
而山洞口,全是乱石,大雨冲刷,根本找不出一个完整的足迹。
这种程度的犯罪,对于一个只读过几天大学的岑云来说,已经非常的了不得了。
警方询问她的时候,她镇定自若。而警方也询问她的儿子,妈妈那天有没有接他回家,他很快的回答警察,每天都是妈妈接他回的家。
接是接了,但是是什么时候接的呢?
这个聪明的女人,甚至是任何指纹都没有留下。
要不是警方询问的时候,偶然的听到了岑云的老公,询问她是不是穿过他的鞋,警察还不会对这个女人,产生怀疑。
一个花样年华的女孩,死在她的手里,她一点惊慌失措都没有。
甚至是被抓的时候,她也只是道:“这镇上死了那么多的人,为什么就单单抓我?”
“我没做错,你们凭什么抓我?”
这是最后的一起红衣女士的命案,但是,和前面的两起,都毫无关系。
慕七七听完以后,只觉得内心感触良多,所以,她告诉盛骁:“虽然,这些案子都不是我破的,但是,我能想象到,那个惨死的女孩子,现在能够瞑目了。”
“看到这些,我有时候想,盛老爷子做的那些事,比起剥夺别人生命的,真的都是小巫见大巫了,难怪教授告诉我,活人比死人更可怕。”
盛骁听完这些,将小东西揽过来,放在怀里抱着。
“正因为接触了这些,所以,我才要加倍珍惜身边的人啊。”
“所以,你还是想去那破地方?”盛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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