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满心狐疑的李修竞,李伯仲又躺回了躺椅上,看起来安然自得。
没错,他就是要让东军成为烫手山芋,谁也不敢去接,谁也别想动到东边的局势。
此外,李家爱权的人实在太多了,碍事,他得让他们减轻一点分量,而窝里斗就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他这位大哥,别的不会,无中生有,争权夺利的事到是很在行,而且头脑不灵光。
白卿望着窗外躺椅上的男人,慢慢放下发髻,这男人的野心很大——他甚至在算计他的家人。
虽然不知道他到底要做什么,但他藏起了致远,让他为他铸造白铁,还有那些杀人的利器,似乎正酝酿着什么大阴谋,尽管此刻他每天都在沉睡,可一旦醒了呢?一旦他真正睁开眼,会去做什么呢?
“嘶——”想得太入神,手指被钗上的金针刺破,血滴犹如红豆般粘在指尖上。
“想跟我走吗?”他来到了窗台前,看着她吮着自己的手指。
白卿摇头。
“过几天我们要动身去京城。”并不在乎她的摇头,询问并不代表就要接受她的意见。
“不去。”她要留下来,留在那个塘子里,继续跟娉儿在一起。
倚在夕阳里,笑看着围墙外的梧桐树,“我帮你让那个女孩儿自由。”够她放弃抵抗了吧?
是够了——
白卿翘起嘴角,苦笑,太够了,那个条件就像一根骨头,他丢出去,她就能立刻跑上去含住。
“你相信我的话?”
她点头,不然呢?除了相信还有别的选择吗?
李伯仲的视线停滞在她的脸上,继而伸过手拾起她的一绺长发,在手指间搓捻着,“知道去那儿要做什么吗?”
“去让所有人嘲笑吧?”不然他带她去那么高贵的地方干什么?
对,就是让全天下的人都嘲笑他们,“害怕吗?”
白卿缓缓摘下箅子上的一根长发,抬眼看向他,“大公子怕吗?”他都不怕,她怕什么。
李伯仲失笑,这似乎是在她面前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笑,他喜欢她的诚实,以及毫不在乎世人眼光的胆子。
也许,有一天他会厌倦她,但他会给她安排一生无忧的生活,毕竟,在他至今为止的生命里,这个女人曾这般特殊。
这世上的男人和女人结成姻缘的原因千奇百怪。
有那么一种很特殊——它叫同下地狱。
***
如果白卿知道那结局,她也许会考虑不该去。
两个不擅相爱的人,怎么能去尝试那么危险的事呢?
她看浅了这个男人,也看浅了自己。
或者说,她高看了这个男人,也高看了自己。
他们,只是一对男女。
十四 眉眼上的妖 一
按照老王爷的意思,李伯仲释去兵权之后,要到京城里待一段时间,一方面是为了向皇室以及众诸侯展示对李伯仲的处罚,另一方面,李伯仲与郡主岳梓童的婚事定在年后,诸多事宜都要他亲自出面,再者,今年是十年之期,每隔十年,众位诸侯世子都会到京城聚首,作为第七代继承人,今年的世子聚会,也该李伯仲独挑大梁了。
然而老爷子怎么也没想到,他会把个小妾也带去,追是追不回来了,因为知道时,人都已经快到京城了,老爷子赶紧招了老三追去京城补救,只希望不要闹出什么笑话来才好。
京城在西平的东北方向,走官道,骑马昼夜不停的话,两天即可抵达,当然,那是八百里加急的走法。
带着女眷当然不能像行军打仗,何况他又不急着赶路。
四天的时间,他们总共歇了六个地方,每个地方都有人等着接待,像是早就安排好了。
他没带下人,只有四个护卫跟随,所以沿路的生活琐碎全都由她来打理,累得很。
快到京城的前一晚,他们在一处驿站住了下来,这驿站很大,且空旷无人,进去后还可以看到穿盔带甲的兵勇,这才明白原来这里是专门为各诸侯设得休憩之地,平常没几个人住进来,所以显得冷冷清清。
驿站建在城郊的一处高坡上,从驿站三楼的房间眺望京城,依稀可见京城南门楼上的灯火——京城就是京城,连门楼上的灯火都那么明亮。
五更底时,白卿便已起身,因为她要准备进京的行头。
打开窗,天色红灰,早秋的晨风已带着些寒凉,吹得人一身鸡皮疙瘩。
望一眼天际后坐下身来,从梳妆匣里拿起小剪刀,细细地将缠在每根手指头上的丝线剪断,然后再慢慢把包在手指上的绸布取下,十只艳红的指甲就这么露了出来——这是昨夜新染的。
不是就要到京城了嘛,她要精心装扮一下才行。
对着铜镜,将长发绾成髻,露出了耳垂上如红豆般的耳坠,就是唇色太淡了,小指在胭脂扣里蘸一下,而后点在唇上,这样好多了。
昨晚他没睡在她的房间,似乎是碰上了什么熟人,这对她反倒更好,至少不必再缩在床角——这个男人让她对很多普通的事生出了乐趣,比如一个人睡。
他的护卫都很尽责,似乎也从不用休息,而且不说话,打开门时,他们早在楼梯口等着,引她到楼下的房间里吃早饭。
此时,他依然不在。
“伯仲哥,你成亲时,我要去。”一个女娃儿的声音,就在隔壁。
“莹儿,好好吃饭。”紧跟着是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
女娃儿似乎带着些扭拧的哼声,听上去是个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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