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开口道。
“嗯?”她愣了一会儿才发觉这是在问她:“我并没有什么心事,婆婆。”
“你的心事,全写在脸上了,”她道:“你夫君没有随着一起来,你定是在想他,”老媪哈哈一笑,露出的牙齿有些黑:“嗯,是在担心他。”
欢斯夜眉头随着柴火的爆破声轻轻一跳,既不否认,也未承认,只看着篝火旁喝的脸颊绯红的女孩们道:“婆婆的孙女,可在其中?”
“不在,”她看也没往那儿看一眼,道:“我没有孙女。”
“原来婆婆家全是孙子?”
“我也没有孙子。”老媪瞅了一时无语的欢斯夜一眼,又重新点起烟袋锅:“我刚嫁给我男人没几天,他就去了。”
“婆婆……”欢斯夜有些震惊,她看上去矍铄健朗,如子孙绕膝,日享天伦,怎么也不像一个早年丧夫的寡妇:“那你……”
“我不曾改嫁,”她大口抽着烟袋锅:“我男人去的那天,一大早就出门了,说要去猎头皮色最好的熊来给我做衣裳,我欢喜地盼了一天,盼到了他被抬回来的血糊糊的尸体……后来我娘、我婆婆都骂我,中了哪门子邪,敢让自己男人一个人去猎熊,万幸她们不知道他去猎熊,只因为我无意间说了句‘天这么冷,若有熊皮在身就好了’,他听了便记在心里,动身去了,也去了。”
“那他一定,一直住在婆婆心里,哪怕一时一刻也不曾走开过。”
“你想知道糟糕的真相吗?”老媪看着欢斯夜,嘴角泛起一个她看不懂的淡笑:“真相就是我连他长相都不记得了,我只知道他是世间唯一一个把我随意说过的话放在心上,并去做的人。”
欢斯夜看着她,她说此话时,并未有什么悲伤之感,好像只是简简单单地在陈述一个故事:
“所以守寡又如何,我只要想起我男人曾经是那么在乎我,而死亡又将这份在乎变成了永恒,就不那么难过了,也有力气活下去了。”
欢斯夜心中五味杂陈,不知该说些什么。
“酒已经烫好,要来喝吗?”肃慎索离忽然从她背后窜出来,一双眼睛明显染了些酒意:“我答应过你,要带你来莺歌岭看看,喝喝我们不咸的烧刀子,”他将一杯酒递给她:“长欢。”
她接过来,隔着杯壁感觉到了酒的温度,举到唇边,味道已是有些呛人。
“喝!喝!喝!喝!”方才还围着篝火的人竟也围了过来,跟着起哄,一声一声,中气十足。
欢斯夜眼一闭,心一横,一口灌了下去,毫无意外地猛烈咳嗽起来。
“哈哈哈哈……”肃慎索离抢先大笑起来,惹得旁边一圈人也随着他一块笑。
欢斯夜瞪了他一眼,咳的有些喘不过气。
他忙敛了笑,小心地拍着她的背:“没事吧,我还只是烫温了就给你,若是再烫些,更烈。”
“你喝了多少杯啊?”欢斯夜皱了皱鼻子,躲开他一些。
“也就……”他揉了揉头发:“忘了。”
接着高大的身子便倒了下去。
“肃慎索离!”
“索离大哥!”
肃慎索离第二日醒来得知自己昨夜当众醉倒后,很是难为情了一会儿,不过也只是一会儿,便又风风火火地去找欢斯夜了。
“走,长欢,今日日头好,我带你去看林海雪原!”
穿越白雪皑皑的山谷,山谷里偶尔传来一阵飞鸟扑翅而去的声音,打破沉寂又再次归于宁静。
一棵棵挺拔的白桦树披冰戴雪,在日光下晶莹剔透。
脚踩在厚厚的雪地上,发出好听的蓬松声。
世间一切好似皆被冻住,他们俩的脚步也越走越慢。
“还有多久啊?”裹着厚厚兽皮大衣的欢斯夜,看着这一望无际的雪,问道。
“快了,再往前爬半个时辰,就到山顶了,”他道:“到时日头恰好在头顶,从山上看下去,哪儿都闪着光。”
“那……岂不是晃花了眼?”欢斯夜故意与他对着干。
“若是觉得眼花,转过头来看看我这张俊脸便是。”
“……”
半个时辰后,两个微微喘着气,终于踏上了山顶。
却做梦也没想到,对面有一伙人,也刚好爬上了山顶,看着他们俩,也是一时未反应过来。
“走!”肃慎索离一把拉了欢斯夜就要往回跑,它认出来了,对面那伙人领头的,就是前日遇见的那个大豫骁卫大将军。
“站住!”他大喝一声,积雪簌簌松动,往下滚落好几大块。
他拉着欢斯夜,一时不敢乱动,自幼长在这儿的他,太清楚雪崩的可怕。
骁卫大将军带着人围过来,仔细地打量着他们,惊呼道:“你们不就是那日酒楼里的——果然与逆贼及隽诜是一伙的!”
“及隽诜?”他二人心中打鼓,互看了一眼,肃慎索离试探道:“将军追他,竟追到了这来。”
骁卫大将军甚是自得地哼了一声,道:“不过一条落水狗与其喽啰,本将军,还不是随便追追?”
他脸上得意之色维持还不到半刻,便转为惊恐。
这山顶竟兀地轰隆隆动起来,四周如树抽枝一般,往外延展出去,此处瞬时成了四方的万丈悬崖。
“哈哈哈,我原只想杀了这群大豫的苍蝇,没想到,还能顺带一个肃慎的少主,和,南诏的神女!”及隽诜的声音自四面八方传来,且回声久久不息,震得人脑袋嗡嗡。
“及隽诜!落水狗!”骁卫大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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