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美娘说这些也伤心,说了一会儿很是有些伤感:“我与诚哥做夫妻是再欢喜不过的了,只可惜人世无常,谁能想到好端端的一个人,一场风寒就去了,说起来他自己是个大夫,我也算是半个大夫——罢了,都是命!”
说到这里叹息了一回,一眼看到连翘,像是想起什么来了一样道:“连翘小时候魂儿有些不稳当,她爹爹怕她站不住,将自己一直挂在脖子上的一道护身符给她挂上了,说是小时候家里给的...小时候许多事情都不记得了,这个护身符因为一直带在身上,却是一直记得的。连翘,你这东西收在哪里了?”
连翘愣了愣,仔细回忆,最后在犄角旮旯里翻出来一点东西,想起确实有过这么个护身符。便道:“似乎锁在在柜子里了,和我小时候戴的长命锁、银手镯、银脚镯放在一起了。”
这个话让连守信站了起来:“真...收着?”
东西找出来,是一个很旧的小布包,密密地逢着。打开来,里头倒出一个小黄纸。小黄纸展开,用朱砂批的一些图样、符号什么的,这大概就是鬼画符了。因为年代久远,小黄纸已经旧了,倒是朱砂鲜艳如新。
连守信从自己怀里拿出一个差不多的,只是磨损的更厉害的小布包,里头倒出来一模一样的小黄纸,鬼画符也是差不多的。
眼睛通红道:“你祖父祖母当初也是不得已才将你爹和我们这些叔伯姑姑们送走,每送走一个孩子都要去城隍庙里求一道护身符。这个除了我留着,其他的都不在了,没想到你爹的还在。”
护身符重新塞回到小布包里,连守信递给连翘,人好像也苍老了很多:“好好收着罢,这是你爹对你的心。”
连翘对连守诚并没有真的父女之情,对这位‘大伯’更不可能有什么感情了。但是此时此刻,对于这个大半辈子都在寻亲,都在将弟弟妹妹收拢起来的长辈忽然有了一种理解,这种伤感的氛围是真的感染到了她。
眼睛一红低下了头,旁边吴美娘已经有泪珠滚落了下来,正在用手帕擦眼泪。
连守信说了一会儿话,还吃了一顿午饭。走的时候与吴美娘和连翘道:“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期望弟妹和侄女儿能去京城一趟的——我也知道弟妹在嘉定有家有业,不可能长久在京城呆着。但不管怎么说,一家人团圆一次吧...娘的年纪也很大了,精神越来越不好,实在不知道错过这一次,以后还有没有机会。”
又看了一眼连翘:“若是要走,最好是和我一起走。我是和魏国公府的人一起来的,一起走,路上安全有照应。”
吴美娘与连翘这些日子也是讨论过这件事的,当下便道:“去肯定是要去的,诚哥没能在婆母面前尽孝,我与连翘怎么的也得去一趟。不过这件事急不得——我记得大伯说过事情毕了立刻就要回京城,时间紧的很。我家里要说一声,还有别的一些事情也得定下来。”
吴美娘看着连守信有些失望的脸色,赶紧道:“我和连翘再迟半个月走。”
之所以会有这个决定,其实是因为连翘。连翘的《鸳鸯蝴蝶剑》连载至今已经有蛮长的一段时间了,她虽写的不是那么勤奋,之前也只剩下四分之一的内容没写了。这一次说要去京城,她首先想到的就是小说连载怎么办。
考虑到一旦去了京城就要在京城过年,不可能在存稿用完之前回来。那么解决办法就只有两个了,一个是到了京城再陆陆续续将文稿寄回苏州。再一个就是连翘赶一赶,短时间内将剩下的内容写完,然后交给报馆。
连翘很快做出了决定,选后者。
虽然丁一新能够将自己的稿件交给别人,让别人往返于益州和苏州,将自己的文稿从益州送到苏州报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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