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花晓色的手臂,示意他放开:“不过是回了趟家。”
简单的七个字,加上夏侯命宛独有的如清泉一样干净温和的笑容,将一切都粉饰地十分完美,好像在夏侯命宛的记忆力,根本就不存在那些污秽。
花晓色也放开了他,却拉着他进了自己的厢房:“你别唬我,我去过兵剑世家找你,可看门的说你没有回去过!”
厢房的熏香是花晓色自己带的白梅香,清清淡淡的,与如今的夏侯命宛十分的契合。
香炉边放着一架琴,想来是花晓色无聊地紧,准备弹琴玩儿。不过,虽说是玩儿,花晓色的琴技倒是无人不赞,只是花晓色虽自诩文儒君子,喜好附庸风雅,对音律倒是极有天赋,就是懒得自己动手,除非,他闲得慌。
夏侯命宛站在琴边,光洁漂亮的指尖轻轻挑起一根弦来,琴发出嗡嗡的声音,好似女子低泣,但夏侯命宛不懂琴,只是听花晓色弹过几次,学地两分挑弦的指法罢了。
“阿宛!”花晓色歪着身子在夏侯命宛耳边叫到,对于自己的问题被无视,他很不高兴,瘪着嘴,等着夏侯命宛的回答。
夏侯命宛旋即坐在一个圈椅上,一手支着头,翘起了腿看着花晓色:“所以,你剥了他们的皮,做成皮筏,踩着皮筏,穿过了兵剑世家外面的那条河。”
那条河很宽,却并不是夏侯命宛顺着走到夜分城的那条小河。
花晓色坐在夏侯命宛对面,像蔫了不少气一般,低头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并不说话。
冬日的热茶水,白色的烟雾轻轻袅袅地从杯中升起,朦胧迷幻地飘过花晓色的那张十分好看的脸。夏侯命宛垂了垂眼睫,朝花晓色说道:“你还记得,你说过什么么?”
花晓色瞪着眼睛放下茶杯,杯中尚未喝完的半杯茶水溅落出来,打湿了他淡紫色的衣袖:“第一,他们骗我,死有余辜!第二,哪个王八羔子告诉你的?”
还能有谁呢?当然是夏侯命宛的好堂兄——夏侯衾容。
夏侯命宛还记得,当时正是六月天,身上不知道第几次的伤已经痊愈的时候,夏侯衾容提着一壶酒来找他,他告诉夏侯命宛,有人来兵剑世家要人,可惜吃了闭门羹,那个人气不过,就抓了十几个看门的人,将他们的半身的皮活活剥下来,又将他们丢去狼谷自生自灭,那些皮被做成了皮筏,那人乘着皮筏离开之后,又命人将人皮装满稻草,放在兵剑世家运送粮食的必经之路上,吓唬过路 的人。
“古话说得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夏侯命宛缓缓地说道,对于那些无辜受到牵连的人,他也只有同情惋惜罢了,毕竟,他连自己都无法保护周全,而凶手又是那个他如何也不会伤害的花晓色。
花晓色拍了拍手上的茶水:“我也只是答应你,不会再污了你的耳朵。”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 章
小子端着酒菜去敲门,发现门开着,里面却没人,便小心地喊了两声。
就在隔壁的夏侯命宛和花晓色自然是听到了,于是开门唤来一脸迷茫无措的小子,小子闻声又将酒菜送入花晓色的厢房,因为他端来的只是夏侯命宛一个人的分量,正踌躇要不要问问多加点菜,却听那个淡紫色衣衫的俊俏公子给了一块赏银要他退去。
沉重的话题被打破,花晓色也乐:“等你吃完了,我带你去逛逛夜分城。”
夏侯命宛自顾夹了几根菜放进嘴里,轻轻的点头。
说实话,夏侯命宛虽然来过这个夜分城好多次,但却从来没有逛过。因为他有一个记不住路的毛病,若非从兵剑世家出来,到夜分城刚好与一条河是同路,这条河还非常善良地没有出现任何分支,否则他也找不到这里来。
从前,为妨被夏侯衾容找到,他都走得很小心,就算经过了夜分城的哪个好玩儿好看的地方,他也没功夫去欣赏,但慢慢地,他每次出逃在不把心思放在躲避之上后,却也没有心思在这座小城闲逛。
夜分城在商国文郡,乃文郡五美之最。
夜分城的人对待这个城非常用心,就连路上一块看似随意摆放的石头都有它独特的美感,但夜分城中最稀奇地倒不是优美舒适的精致或好客的夜分人。
很多到夜分城的人都想不通,为什么如此和谐安谧的一座城,里面的人却有七成的人会武?而这些会武的人却与江湖没有丝毫的瓜葛,每一个很符合简单的平民百姓的特点,除了一身的武艺。
因为这一点,每到节气,夜分城就比其他的城热闹。
而三日后的十一月初九,正是夜分城三年一次的“谢秋节”。顾名思义,便是感谢秋天,顺便迎接冬天。尽管这个时候其实已经与秋天毫无关系,但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节日,夜分城的人并没有真正去计较什么,热情的夜分城人往往能从每一个节日中寻找道属于自己和他人的乐趣。
离谢秋节还有三日,但精致美丽的夜分城早就开始为迎接节日而盛装打扮,花灯彩旗、琉璃金玉、锦绣丝帛、钗环脂粉、杂耍舞乐、美酒佳肴……
想得到的,想不到的,任何带有欢乐的节日气氛的东西事物,都能在夜分城中找到它的踪迹。
夏侯命宛和花晓色所在的客栈是一个拥有三栋七层阁楼的、外围围了一圈长廊墙壁的酒楼,是夜分城中最精致的客栈。它的名字,叫做“临水照阁”,因为在长廊围墙外面,是一条大河,夏侯命宛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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