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还等什么?左右这摊子也不会跑,做生意也不急在一时,走吧,咱们先去买两条鲜鱼,晚上给三郎做些好吃的。”
“你对三郎还真是好。”王鲲风有些不是滋味地嘀咕道。
“那是~三郎真的很乖,而且他现在还小呢,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多吃一点怎么能长个子呢?”白春笙走到一边的鱼摊上,开始挑拣鲜鱼。
这个点码头卖鱼的船已经散了,要买鱼,只能在鱼街这边的鱼摊上买了,比在码头买稍微贵一些,不过这个点也只能在这里买了。
挑了一条肥一些的青鱼,一条胖头鱼,又去豆腐店买了几块嫩豆腐,几块老豆腐,让王鲲风帮忙拎着。
“这两种豆腐不一样的?”看了看篮子里的豆腐,一种雪白,一种带着一些淡黄色,王鲲风好奇道。
“这雪白的是嫩豆腐,拿来炖鱼r_ou_豆腐的,那淡黄色的是老豆腐,我准备剁一些青鱼的鱼绒,和这老豆腐一起做一些豆腐鱼丸,加一些蔬菜在里面,三郎不是不爱吃蔬菜吗?加在鱼丸里应该会吃的吧?”
“你对他倒是细心得很……”王鲲风心里直冒酸气。他自然知道白春笙对三郎这么好,大半也是因为他的缘故,可是心里就是莫名有些堵得慌!
“你不会是在拈酸吃醋吧?”白春笙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笑话~我和三郎这小猫崽子拈什么酸、吃哪门子醋?”王鲲风冷哼一声,“不是要在鱼丸里加些蔬菜吗?走,带你买菜去!”
“还说没有拈酸吃醋……”白春笙撇撇嘴,跟在王鲲风屁股后面往卖菜的摊子走去。
第27章
王鲲风是个疼爱弟弟的, 书铺里午间一餐饭只有些简单的馒头稀粥,王鲲风担心弟弟吃不饱, 便和书铺掌柜的说了一声, 让三郎中午回家吃饭,吃完饭再接着去上工,那书铺掌柜的本就是他的人, 自然对自家主子的话无不听从,只不过王鲲风有言在先,他背地里做的那些事情,暂时不适合让三郎他们知道,因此对三郎, 掌柜的一直都表现出“因为惧怕王大郎威名不得不多加照顾”的态度,三郎对此也不甚在意, 毕竟, 连他的生身父母都不要他了,更别说其他人了。
不过,今天的王三郎,回家的脚步却比往日轻快了许多, 路上碰到熟人的时候也笑了笑,那熟人被三郎的笑吓了一跳,差点一头撞到树上。
三郎走着走着突然停了下来,路边蹲着一个小个子半妖, 脏兮兮的篮子里,用绿色的大树叶子垫了厚厚一层, 里面赫然是几块裂开的野蜂窝,透过缝隙,隐约还能看到里面的蜂巢和金黄色的蜂蜜。
“这蜂巢怎么卖的?”三郎蹲了下来。
那半妖吓了一跳,抬起头,发现一个面如冠玉、带着青色书生头巾的少年正蹲在他面前,脏兮兮的小脸微微一红,也不太看得出来,有些结巴地回答道:“这、
这是野、野蜂巢,我、我和哥哥上山打下来的,哥哥说,要、要卖五十个铜板。”
“这么一篮子,五十个铜板?”
“嗯!对、对的!”
“那我买了。”三郎从袖子里摸出钱袋子,打开来,数出五十个铜板递给他。
“给!”小结巴将篮子里的大树叶子托起来,将里面的蜂巢整个包在树叶子里,然后用早就准备好的草绳子绑起来,因为包了许多层,里面的蜂蜜也不会流出来,多出来的草绳,他还打了一个绳结,这样三郎便能提在手里了。
“早点回家吧。”三郎站起来,提着那蜂蜜离开了。
大哥说,今天会去济世药堂接春笙哥哥回家,春笙哥哥喝了好几日汤药,嘴巴里定然难受得紧,恰好遇到卖蜂蜜的,买回去给春笙哥哥泡些蜂蜜水喝也好。
如今他在书铺上工,手里也有些零花钱了,有些是大哥给的,有些是上工的时候客人赏的,零零散散也积攒了好几百个铜板,不过三郎很节省,这些铜板揣在怀里许多天了,也不曾花出去,果然今天便派上用场了。
“春笙哥哥!”远远看到自家大哥和白春笙从街对面走来,三郎瞬间加快了脚步,若不是如今已是人形,他只怕早按捺不住本能,扑到春笙哥哥怀里去了。
作为一个常年和鱼街n多野猫厮混打闹的小猫崽子,三郎在某些方面比王鲲风这个大哥可成熟多了,就比如说,很小的时候,他就立志长大之后一定要娶一个做得一手好鱼的娘子。
当然了,自从遇到春笙哥哥之后,他很快便修改了这个愿望,他要娶一个做得一手好鱼的夫郎!这夫郎的对象嘛,不必说,自然是做得一手好鱼丸、煲得一手好鱼汤的春笙哥哥啦。
“三郎还是这般俊秀,再长些r_ou_就更好了。”白春笙摸了摸三郎的胳膊,发现藏在衣衫下的胳膊确实很细,决定回头就多炖点鱼汤给这孩子补补。
男孩子生长发育的时候一定要吃饱吃好!不然俗话怎么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呢?
“春笙哥哥,我给你买了蜂蜜!”三郎献宝一般地举起提在手里的那个绿色的小包裹。
“野蜂蜜?太好了,那么今天可以给你做一个蜜汁烤鱼了。”白春笙高兴道。
考虑到他“住院”那几天,相熟的几个邻居都去探望过自己,还带了礼物,白春笙今天特意多买了些菜,决定在家里请一回客。
因此,先去王家和王大娘他们打了声招呼,报了声平安之后,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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