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对的。
小孩子斗胆说:“爸爸,我可不可以不回去…………”
程宋心情正好,也没多想,就回道:“行行,不闯祸就行。”
“爸爸你真好!”
“我当然好,程司令和宋夫人不了解这一点,你这儿子挺有眼光,我真没白捡你。”
顾今然听到这话,突然想起前段时间唐琪跟他说过的一句话,“程宋捡你不是没有理由的。”这理由他猜得七七八八的,总归是跟那个照片里的女人有关系的,以前怕程宋生气从来不敢问,现在看爸爸心情好,突然起了雄心豹子胆,忍不住问道:“爸爸,我能问你个事吗?”
程宋说:“尽管问。”
“你为什么捡我?”他这样的小孩子,在每一个年代每一个地方的街上,几乎都有那么一二十个,为什么就偏偏是他呢?
顾今然无法忘记上辈子在警局里看见的那个程宋,在死前对自己最好的那个人,下辈子还能遇见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这些,程宋怎么可能知道呢。
程宋伸出手来捏小孩的脸蛋,“我就喜欢好看的小孩,带出去长面子。”
小孩咽了口水,又问道:“爸爸,我长得跟谁很像吗?”
程宋突然看了小孩一看,把筷子放下,站起来,脸色变得很难看。“顾今然,晚上回去后换好衣服,陪我到外面扎马步,跑圈,敢哭我就抽你。”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留评的亲们,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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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第二十二章
顾今然果然在院子里扎了一夜的马步,夜里露水重,小孩子蹲着打盹打喷嚏,林进新值完勤回宿舍看见院子里的小孩,知道他又惹程宋生气了。程长官是个合格的领导,但不确定是不是个合格的爸爸,当时他和程宋在杨新路的集市遇见这个小孩子,他的第一感觉是,这个男孩和顾少茵长得很像。
林进新当兵很多年,进军区大院也很久,他知道程宋跟一个叫顾少茵的女人关系很好,她大了程宋至少一轮,是个连长的女儿,后来不明不白的死了,前因后果没多少个人知道。
小孩扎了一夜的马步,凌晨了躺在地上放松手脚,他躺了一会儿觉得肚子饿了,爬起来,看着四周的房子,都关着窗,没人管他倒好,拍拍裤子上的灰尘,蹑手蹑脚就开了铁门跑了出去。
程宋在窗子里盯了小孩一整夜,早上去倒了一杯水回来,便不见了小孩子的身影。他皱了眉,穿上外衣。在城口区警员是尽量不穿警服的,这一代到处流窜着危险分子,贸贸然的穿着军装出去,根本就是去当一个移动靶子的。
顾今然走到街上,一些卖早餐的摊子早就开了,他随意跑到一处,叫了一碗稀饭,稀饭就咸菜,以前吃的最多,觉得难吃,现在竟然觉得挺不错。
隔着他几张桌子坐了几个男人,都是五大三粗的,看样子不像好人,不然也不会一大早就开了面包车聚众商量着什么事。顾今然心想,赶紧吃完,悄悄离开,不然说不定会出什么乱子。他心里是这么设想的,但没想到摊子的老板娘要找他攀谈。
老板娘不过三十出头,长得眉清目秀的,她一大早看见一个漂亮的小孩子一个人过来吃早餐,忍不住给小孩多加了点菜,这会儿她不忙了,便挪过来在小孩身边坐下,问道:“你多大了?”
当妈的人,看见小孩子总会忍不住起了疼爱之心,老板娘看见今然长得很乖巧,第一眼便十分喜欢。
顾今然抬头,露出一个习惯性的微笑,“阿姨,我十一。”
“看起来真小,瘦,多吃点。”
“知道了。”
“你爸爸妈妈怎么没跟你一起?”
“爸爸忙,妈妈死了。”顾今然这话说得理所当然,却把老板娘听得心疼,在心里就描绘出了一番小孩爸爸整日忙着工作没时间管小孩,放其自生自灭的场景。生了不养,这种父母不应该。
顾今然想早点吃完回去扎马步,不然他就真的要挨抽了,老板娘热心肠,又给他加了点吃的,他们这边聊得热络,不远处那种桌上的男人就注意到了。
其中有个男人扯着中间那个穿白夹克的男人的衣角,指着顾今然说道:“强哥,看,有个小孩。”
白夹克看也没看,不耐烦地说道:“小孩就小孩,你没看过啊,满大街都是。”
“强哥,你认真看,是一个人来的。”落单的小孩子,可以拿来干的事情太多了,拐卖了,卖到黑砖窑里去;打残了,把他整成小乞丐;要是有人家要,还是可以卖的,不过年岁太大的小孩子会记事了,没几个人愿意买的,怕长大了会跑回家去。
强哥抬头看着小孩子,白白嫩嫩的,长得跟个娃娃似的,小孩子几岁大的时候都是挺可爱的,不过后来嘛,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孩子就养尊处优,越养越好看,穷苦人家的小孩子,打小就要干活,晒得黝黑黝黑的,还皮肤干裂。
对面这个小孩,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估计是贪玩跑出来了,这要是绑了去,跟他家里要赎金,估计能敲诈好几十万。
改革开放那段期间,很多人纷纷下海,只要敢闯敢拼,哪怕没几个文化,只要找着门路,也能赚得满盆钵。当然,也有走偏了的,钻法律空子,走私越货,拐卖儿童妇女,干黑道的人也越来越多了,英雄道义成了一种风气。那个时候大街上的小孩喜欢模仿港片里面的古惑仔,在身上用圆珠笔画了左青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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