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十,十传百,早上林浩初抵达教室时,明显感觉到同学们虽然和之前一样会用异样的目光看他,但这异样的目光中,似乎还多了一点之前所没有的什么情绪。
林浩初面不改色地走进教室,陈木森还是和往常一样,一个人“霸占”了教室前三排的位置,兴奋地冲着他招手,在他特意给林浩初占的位置上,照例放着一本书。
林浩初笑着坐了过去,听陈木森兴致勃勃地唠嗑完他认为有趣的事之后,两人就开始各自温习功课了。
正坐在后面偷偷观察林浩初的同学们,皆神色各异地盯着林浩初,心里一阵唏嘘。
在他们这些三流学校的三流学生里,有一个具有一流学校学生学习态度的同学,他们早就见怪不怪,那就是陈木森。但陈木森缺乏学习天赋是同学间公开的秘密,比如他这会儿虽然在看书,但显然看得极为吃力,又是咬笔头又是抓耳挠腮,看得同学们都替他着急。
然而坐在他身旁的林浩初,却是坐得端端正正,专心致志且从容不迫地翻阅完一页又一页,还不时拿红笔在书上做着笔记,后面又拿出一张作业纸开始准备做题,而且做得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显然比起同样勤奋好学的陈木森来,学习起来要得心应手许多。
上一回《模拟电子技术》的小测试卷虽然还没有分发下来,但因为陈木森,全班的同学都已经知道林浩初考了八十一分的高分。
无论是一流学校还是三流学校,但凡成绩好的学生,总是会受到同学们的欣赏。此时大家都默契地望着腰杆挺直,正心无旁骛地做题的林浩初,又想到了陈木森和曾明曦说过的话,不知怎的就有一种想要靠近他的冲动,尤其女生们,除了是刚开学那会儿对他一见钟情的那几位,就连其他的女同学也都纷纷在心里感叹:真是越看越帅啊……
下午的课结束之后,因为还没到晚饭时间,外面又阳光明媚,班上的男同学们就寻思着去打篮球。这种活动自然少不了人缘最好的陈木森,陈木森看了看身旁的林浩初,又眼巴巴地看了一眼正等着他的男同学,其中的意思大家一看就懂。
为首的男同学孟祥桓是他们篮球队的主力,看了一眼正在收拾课本的林浩初,在得到其他同学的肯定之后,终是站在门口朝林浩初叫道:“浩初,一起呗?”
这时林浩初恰巧离开座位,闻言唇角一扬,大方道:“好啊。”那一抹清浅中自然而然透着优雅的笑容,令看见的人都不由愣了好几秒。
说来也怪,林浩初虽然从初中开始就过上了乌烟瘴气的生活,但他的气质却没有变得乌烟瘴气,也不知这是否与林庆烨在世时对他的仪容仪态要求严格有关。
其实他已经和一群狐朋狗友到处胡混了快十年,但仍是保持着身上那股通常只有受过极好的教育才会有的的气质,这样的气质,令他在同学之中,变得更加的与众不同。
北区的篮球场上已经有另一个院的同学在打篮球,他们见又来了一拨人,十分自然地邀请他们一起打比赛。
孟祥桓他们自是欣然同意了,一拨人便一起去洗手间换球服。
由于人数比较多,大家大概是考虑到刚加入的林浩初的感受,便叫一个人退出让林浩初上场,就连那个人的球服都大方地借给了林浩初。
这样的小举动虽然算不上什么,但林浩初心里却是挺感动的。
其实男生们就是这样,容易冰释前嫌,友谊来得快,却未必就不牢固,未必就去得也快。
看男生们打篮球一直是女生们的乐趣之一,见这边一会儿会打比赛,不少女生都纷纷驻足准备观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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