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的神色。我就不信,你是圣人。
我把老板椅滑过去,紧挨着他,伸出左手摁在他的皮带扣上,他没有任何阻止的动作,我就放肆的顺着衣服,潜过皮带,探进了森林里。没有参天古木,只有绵绵杂草,中间一截霜雪打过的芋芽儿,软软的,顶端光头处一条细小的裂缝,我用食指点动几下,来回磨几下,湿的,黏的,不知道是刚才冲凉时没有擦干净的沐浴露呢,还是……
“睡觉了。”他抽出我的手,甩开,朝着门外。走到门口,回头:“改天带你去玩玩。”
☆、16 练煜的大哥
“去哪里?”我手里拿着一份报纸,站在油站的货架边,看见他。
“修挖机。”他左手拿着一顶草帽,右手拿着一双手套,草帽像是二人转舞蹈演员的手帕,在他手里不停的打转。上身一件条格状带扣开领的麻质粗布长袖,下身一条油渍斑斑的西裤,脚上一双短筒的塑胶鞋,整体看起来,比汽修厂的学徒稍微干净一些,站在油站门口午后的列热阳光下,呵呵的看着我。
“你还会自己修挖机?”我放下手中的报纸,走到他身边,拍拍他粗糙厚实的上衣。
“又不是什么大问题,就是换个零配件,昨天太晚,没买到。”他轻描淡写。
“你这是戴草帽穿棉衣,不热啊?”我又重重的拍拍他的手臂。
“呵呵,这个你就不懂了,出去干活就要穿这个,能保护皮肤,在家,像你们这样,就可以穿短袖。”
难怪,我总看见他去上班的时候穿着厚厚的衣服,原来是这样的,我把手伸进他的衣袖里,皮肤很紧致,很细滑。他撩起衣袖:“你看,我们每天在外面暴晒,皮肤也不比你们的差。”得意的神情,呵呵的笑。
一声喇叭,一台白色的五十铃停在身边,晋民打开车门,走下来:“阿文,想和阿煜掰手腕啊?你可能掰不过他的,哈哈”
“哈哈,我才不会做拿鸡蛋碰石头的傻事呢,我们是在比试谁的皮肤好。你看看,他这皮肤,看起来也不咋地,但摸起来还真是很有质感,很舒服的,闭上眼睛,很有感觉。”
我这样说,练煜马上放下衣袖,呵呵的,扣好钮扣,转身上车,晋民又是哈哈的笑,笑完了,问我:“带你去玩,去吗?”
“去哪里玩?”
“丽晶酒店后面的山上。就前面不远。”他转身,朝着丽晶酒店的方向指了指。
“你们昨晚在那里开工?”我问。
“是的,这段时间,只要不下雨,都会在这里,要把那个山头挖平。”
“哦,这么近,改天真要去看看,但今天不行,上班时间,就在这里玩。”我转过头,食指向着油站画了一条弧线,打了个哈哈。
晋民上车,调过车头,离开油站之前又响了一声喇叭。
晋民是练煜的总管,还兼采购。和练煜站在一起,光看背影,有点像两兄弟,身形和身高都比较接近,但他的肤色比练煜白净得多,他的神态比练煜更淡雅,更睿智一些。
目送着车子走远,我招呼了一个熟识的客户,给他加满一油箱的柴油,坐在收银台边,继续看报纸。坐着,站着,忙碌一会,吃饭,睡觉。这是我当时的生活状态,当时这份工作带给我的生活状态。开始的时候无聊透顶,慢慢的用些文字消磨时间。后来,练煜来了,多了一份淡淡的思念,即便基本每天都会见面,内心涌动的思念也好像越来越浓烈,藏于心底,盼着相见,见到了,却又平淡得似是白开水。
他比较热情,嘘寒问暖,知道我们兄弟一直吃不惯老板娘的饭菜,过于清淡,所以,他偶尔会买点鱼,咸水鱼,淡水鱼,加点豆鼓,加点姜葱,在油锅上文火煎炸,煎得表皮淡黄,香喷喷的,给我们端了过来。
“要是有点辣椒就更好了。”弟弟还不知足。
我向他使了个眼色,意思是叫他不要贪心。他不知道,练煜也是不吃辣椒的,就是这种煎炸的食物他平时都很少吃,说是怕上火。
“你的厨艺可以啊。”我夹起一块鱼肚子,香脆细滑,不仅仅是吃人家的嘴短,主要确实不错,味道很不错。
“呵呵,吃多点。”他自信的笑。
前几天,肥仔走了,他大哥来了,来了之后,两兄弟自己买了一套非常简单的锅灶。下班了,或者休息时,自己可以加点菜,加点自己喜欢的菜。后来发现,其实他比我们好养活,白粥,苦麦菜,就这两样,他能吃好几天。
“你别太节俭,苦了自己,伤了你爱人的心。”初次见他喝白粥,房间角落白色空桶上还放着一捆没煮的苦麦菜,我心疼的说。
“呵呵,这个你又不懂了,吃这个,祛湿,清火,排毒,比大鱼大肉更健康。”他放下碗,起身,搬了张凳子过来,用衣袖拂一拂看起来挺干净的表面,放在我面前。
大工棚里的一个小房间,一扇漆成樱桃红的普通单铁门,里面两张架子床顺着两边的墙根,左边的床铺杂乱无章,衣服裤子胡乱扔在上面。右边的整整齐齐,被子叠成豆腐块,枕头压在被子上,床角一个闹钟,一把小电筒。两张构架一样的床铺,因为不一样的主人,制造出不一样的效果,形成鲜明对比。
开门正对着的是一个四角的窗户,玻璃窗关着,外围用铁条旱死保护。门边几个用完后清洗干净的润滑油胶桶,用来洗脸洗脚,盛水。几个锅碗瓢盆也是放在开门左手边角落的胶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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