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卢修斯马尔福,现在是一名食死徒——为了荣誉、骄傲和利益,马尔福家决定和lord volde合作。”
作者有话要说: 累傻我了。全部补上。晚安。
今天拥有了人生第一只小萌物墨璃酱好开心。
很忙啥的以后改
☆、hp后记
《谁是阿维德斯》
.31.1991
我得承认,我第一次看到阿维德斯·马尔福的时候,就已经拜倒了——不过,和那一时期报纸上充斥得满满当当的宠溺地描写他的任何一个行为细节神态动作的女人们不同,我是那些狂热地膜拜着他的演讲、个人魅力以及学术论着的男人之一。如今他已经消失了十五年,十五年来,我们只能通过阿不思·邓布利多先生才可以得知他近期的地下行动——哪一次神秘人失败遭阻是他干的,他最近身体情况如何,他是否找到了据说能够完全治愈其病的母亲,他对奋斗着的我们想说些什么……十五年前,他是闪耀的晨星,天才的奇迹;十五年间,他是不朽的幻梦。如今,他已然是一个传奇。
今天,已经很少有人不承认他是伟大的了。我所谓的伟大不是走红运的政治家的伟大,这种人显赫一时,与其说是他们本身的特质倒不如说是沾了他们地位的光,一旦时过境迁,他们的伟大也就黯然失色了。人们常常发现一位离了职的首相当年只不过是一个大言不惭的演说家。但是阿维德斯·马尔福的伟大却是真正的伟大。你可能不喜欢他的行为作风、论述风格,但无论如何你不可能对他不感兴趣。他的瑕疵,在世人眼中已经成为了他汪洋恣肆的才华不可缺少的派生物。他在学术史上的地位尽可以继续争论。崇拜者对他的赞颂同贬抑者对他的诋毁固然都可能出于偏颇和任性,但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那就是他的天才,他的人格魅力。我们感谢邓布利多为自己的学生所做的一切,全程告知我们他的动态,为他作品的三次再版都亲自作序,然而,很显然,即使是邓布利多先生,当年也没有这么强大的使人头晕目眩的人格魅力。他的演讲的举办地,往往万人空巷。那些演讲无一不措辞精当、语调文雅,富于优雅的节制,而且无论哪一方面都不会给人任何节外生枝的赘生感。更何况,他有着足以令所有人沉迷的一切——
独特的性格,出众的才华,显赫的家世,高贵的血统,完美的自制,优雅的礼节,俊俦的容貌,善于措辞,并且吸引所有的目光。
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对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如果他们生活中有什么令人感到诧异或迷惑不解的事,人们就会如饥似渴的抓住不放,编造出种种神话,而且深信不疑,近乎狂热。这可以说是浪漫主义对平凡暗淡生活的一种抗议。传奇中的一些小故事称为英雄通往不朽境界的最可靠的护照。讲到阿维德斯·马尔福,十五年间出生的不少年轻孩子对他的印象恐怕都来自那位疯狂的自称永远不老的小说家茱莉小姐写的《勾引者》。她动情地在这本书中描述(或者说是虚构)了阿维德斯自如地周旋于不同风情的美妙女人中间并且让众人都纷纷对他迷恋到无以自拔的地步的故事。我猜,这本书之所以流传广泛,是因为茱丽小姐的描述的确比较符合阿维德斯的性格举动。让我们来读一段摘选。
“‘剪短了头发。’
他微微抬了一下眼睛就迅速垂眼去继续盯着那一打厚厚的手稿,悬浮在空中的羽毛笔时不时落下来写上几句。或许是因为思考,他的指尖
轻轻地在桌面上敲着。一会儿他才又道:‘唐德西亚公爵对你不够好,最近。至少结婚以后。’
唐德西亚是芙蒂娜的丈夫。她恼怒地想,这人总是善于推测别人的心思经历,记得每一个人的名字,上次见面时你头发的长短,真是糟糕
的美妙天赋。他天生善于让女人爱他。为了维持尊严,她假装沉稳地清了清嗓子道:‘马尔福先生,我现在是帝国一等公爵夫人了,您不应当
这样跟我讲话。’
‘——一个嫁给麻瓜老男人的女巫?’他这才讥诮地笑着抬起眼来,‘我该怎么跟你讲话,尊敬的西班牙帝国一等公爵夫人?跪下来么?’
他用右手食指中指摆出小人双腿的样子,一二三四在桌面上走了几步然后弯起手指模拟出屈膝跪下的样子问她:‘这样如何?’
芙蒂娜恼怒地涨红了脸,‘阿维德斯!’”
好了,至少大家能够理解一般女人们为何总是在阿维德斯·马尔福面前手足无措了。当年以极尽言辞刻薄之能而着称的钱德勒小姐(如今是怀内特夫人)为他写的每一篇文章都甜腻得像三流爱情小说里的告白;其中最有名望的一段,也是让女人们援引最多的一块儿是这样的。
“他站在那儿,那是大殿最辉煌的灯光所集中的地方,贵气淋漓尽致,眼神却带着不屑和桀骜。向伦敦缭绕不散的浓雾包裹住出门的行人,
他的魅力毫不犹豫地迎面将人淹没。雾气中有毒的颗粒诱发了一场经年宿疾,无药可治,间隔发作,让你被那种无与伦比的甘美神色所一再
折磨……阿维德斯·马尔福,阿维德斯,阿维德斯。这种可怕的让人因渴求被爱而遭受折磨的能力啊!”
男人们这些时候在做些什么呢?他们在拼命研读他的作品,一遍又一遍的,要么是膜拜,要么是希望从中找出破绽好用来攻讦。
“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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