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开被子,他赤脚走到矮桌前,拿起笔在这天的日历上打了个叉。
向前翻,上次的叉是在九月末。九月末的那天,他看起来情况非常好,和陆选仁头头是道的聊了好一阵子,然后又同陆振华去银阁寺里散了步。
可惜一觉醒来的第二天,他就又不成了。幸而陆选仁同陆振华已经屡次遭遇过这种空欢喜,所以也并不惊讶,只是小难过了一阵而已。
拉开电灯,他找出镜子放在桌上,镜中人看起来神情平静,目光悠远。
陆新民很喜欢这样的自己,所以心情大好的转身爬向角落里的木制柜子。
他从小柜子里取出了一个大信封,里面放着一小沓从上海带过来的照片——走前的一晚,他自己想着带的。后来的一段记忆都是空白,等他再次恢复思想时,他发现这些照片全都被弄的皱皱巴巴了。
他最喜欢的行为,就是“看”。
观察、欣赏、窥视……都包括。所以一般人受不了他的目光,总觉着他那眼睛里好像要放出射线似的,穿透外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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