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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煜逃出下水道后在树林中穿梭,鉴于贝克市对他的追杀,何i▲123▲点◇煜觉得自己最好离那个倒霉的城市越远越好。但他又不能一昧的逃离,鉴于自己“见光死”的身份,何煜还要在天亮之前找到可以躲避阳光的地方。
最初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何煜曾试过去触碰阳光,但当他伸到阳光下的手指被灼伤,并像被烤焦一样冒出一股黑烟时,何煜就放弃了继续尝试的想法。
何煜还不想死那幺快,所以他每到黎明将至时都会逃入下水道,或是躲进阴暗无光的深巷来避开那对吸血鬼而言最致命的武器。
但是在森林中寻找一处可以完全遮蔽阳光的地方,那可比在城市里di 〓123 ▇点难多了。何煜试图再这片森林中找到一个山洞,亦或是一个足以让自己藏身的树洞。
何煜不畏惧那些出没在森林中的野兽,毕竟他是吸血鬼,那些动物在闻到他身上的气味后大多都会识相的远远避开。虽然说这可以让何煜不用担心自己被什幺动物袭击,但这也同样成为了何煜猎取食物的最大障碍之一。
有利就有弊,独自行走在森林中的何煜无奈的想着,然后便无比巧合的遇到了一头刚从树洞里爬出的熊。
在何煜用自己吸血鬼的气息将那头有他四个大的熊吓走,他成功的找到了可以用来遮蔽太阳树洞。
可就在他庆幸的时候,一股香甜诱人的气息钻入他鼻子,这让何煜原本放松不少的神经却突然紧绷。紧接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带着那股越发强烈的香甜的气味飞快的逼近何煜的方向。
何煜是想躲开的,因为他隐约知道这股诱人的香甜是来自于什幺,可身体中被又一次唤醒饥渴却不允许他避开。
那个味道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浓烈,当何煜被饥饿彻底控制了神智时,那已经冲到了他面前的黑色骏马骤然扬起前蹄发出一声带着恐惧意味的嘶鸣。
黑马尖锐的鸣叫让何煜猛地回过神来,同时他飞快的看清了马背上趴伏着一个黑衣男认。那温暖而香甜的气味源源不断的从马背上的男人身上传来,可那驮着男人的骏马此时却因为何煜身上的气息陷入恐惧。
驮着主人逃了许久的黑马早已筋疲力尽,它本想带着自己的主人循着熟悉的路回到最近的城市,可没想到在穿越贝克市外的森林时却遇到了另一种令他感到恐惧的气味。慌乱之下,黑马扬蹄转身逃走,却不料在转身时因为动作过大而甩下了背上陷入昏迷的主人。
就这样,那个陷入昏迷又一直在流血的男人被他的爱马丢在了何煜面前。
这效果无异于把一块美味至极的牛排被丢在一个饥肠辘辘的饿死鬼面前。
区别只在于,男人目前还是活的,而牛排则是死的。
何煜盯着脚下昏迷不醒的男人硬生生的吞了口口水,虽然说他从未吸食过人血,但吸血鬼的本能让他非常清楚自己眼前正摆着一桌豪华的大餐。
光是用闻的何煜都知道,比起自己吸过的那些动物又腥又臭的血来说,面前这个男人的血绝对是至高的美味。
但何煜却清楚的知道自己不能去吸这个人的血。
眼前这个浑身是血的男人以及出的气比进的气多的了,如果自己趁火打劫,这男人绝对活不过日出。
更不要说眼前这个男人,竟然还是他在这个世界的任务角色之一了。
何煜看着眼前昏迷的男人脑袋上跳出来的人物信息,无奈的蹲下身叹了口气,并又一次确定了这个游戏的恶趣味。
先不说吸血鬼和自己的食物(人类)谈恋爱会谈出点什幺来,光是美味道在眼前却不能碰就足够折磨人了。而且现在还不止是不能碰的问题,他还要负责把自己的食谱上名列首位的美味(人类)救活。
你能想象当你饥饿难耐看到一颗削了皮准备下锅的土豆时,却还要忍着肚子饿将削掉的土豆皮原分不动的贴回土豆身上吗?
真他妈的作孽啊……
何煜长叹一口气,伸出手将面朝下趴在地上的男人翻过身来。何煜打量着男人棕褐色的卷发和那张充满了欧洲气息的面庞,伸出一根手指沾了些他身上的血液送入了口中。
“不能吃,舔舔总可以吧,浪费可耻啊……”何煜舔净手指上腥甜的血液,苍白的面庞露出了到这个世界以来第一个满意的笑容。
“你说是吧?特雷斯。”
是不是能救活特雷斯其实何煜心里也没个底,且不说他现在是个吸血鬼,就过去的几辈子他都没有过救死扶伤的经历。这让何煜皱着眉头纠结了好一阵后,才终于决定不论其他,先给人把身上冒血的窟窿给堵上再说其他。
可就当何煜准备下手去扒特雷斯的的衣服时,却在碰到对方衣物上银白的扣子时被烫的叫出声来。
何煜黑着脸看着自己被烧焦的指尖,伸手在特雷斯正在冒血的伤口沾了点血,随后那焦黑的指尖便在瞬间恢复了原装。
“啧,银的?”
何煜重新打量了一番眼前昏迷的特雷斯,当他的目光略过特雷斯这身黑色猎装上银白的装饰后,心里隐隐有了个定论。当何煜注意到特雷斯斗篷下的腰间藏着一个隐隐透出让他厌恶万分的水皮囊时,何煜更是确定了特雷斯的身份。
这下可好,自己遇到的这个任务角色不光是一个食物了,还是一个立志要翻身农奴把歌唱的食物。
试问有什幺人会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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