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介绍,我部是人,是一个吸血鬼……昨天谢谢你再圣堂骑士的手下救了我。”
“等等等等……这里不是暮光之城,你说什么呢?那帮人是找你,但为什么追我呢?”赵觉得自己脑子里都是浆糊,l用冰冷的手摸了摸他的头,小声说:“很简单,因为我给了你哪两百元钱上有吸血鬼的气味,所以那帮人就以为你也是吸血鬼了……”
紧接着l又说:“我来中国是为了找到我的一名同伴,没曾想中了圣堂骑士的圈套……”看见赵诺一脸不相信的表情,他继续说:“圣堂骑士就是俗称的吸血鬼猎人,我受了伤,中毒了,还好有你在,不然我肯定就要死第二回了。”
赵诺干笑了几声,l也跟着笑了笑:“你还好吧?”
赵诺摇摇头,他清晰地记得这个男人的蓝眼珠一瞬间能变成黑红色,还有很长的獠牙……还有……难道他真的是吸血鬼?他咽了一口吐沫,问:“你中毒了为什么用我解毒?”
l呵呵笑了两声:“只有人类的体液才能解毒,也就是俗称的血液、唾液、jīng_yè。”
赵诺只觉头大,这也能行……l看到他内心在动摇,但他面上不漏,只是微微一笑,继续问:“还有什么不懂?”
他摇摇头,最后吞吞吐吐地问:“你是从哪里学的中文还这么标准?”l一愣,抬起手宠溺地摸了摸赵诺的头顶:“我在中国待过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想想……明朝的时候呆过三十年,二战的时候呆过十年,就这么简单。”
看着赵诺张着大嘴呆呆的样子,l突然觉得自己喜欢上了这个眼前这个傻傻呆呆的少年……而赵诺也觉得自己不可思议,不就是一次强迫性的419么,他怎么轻易就相信了眼前这个外国人的话,还……有一点喜欢他呢?难道自己真是个抖m?
13、死魂 ...
叶明诚在经历了十几天的奋斗后,终于在最后期限内将自己的书稿用邮件的方式发到了自家编辑的邮箱内,他抬头一看表,已经将近凌晨三点,肚腹饥肠辘辘,已经哀鸣声响了半天,想到自己晚饭还没吃,连忙站起身给自己煮了一袋方便面。
叶明诚是一个名满全中国的作家,专门写推理和恐怖,不久前还得过一个什么什么奖,连自己写的第一本《魅影》也改编成了3d版电子游戏,掀起了恐怖r游戏的热潮。
世人都说他才思敏捷,想法奇特,连他的编辑都跟他说他是写恐怖的奇才,可是他知道自己绝对不是那个有天分的人。
绝对不是,里面出现的场景,包括每一个人物,他似乎都认识,他似乎都经历过。似乎他才是里面那个受了惊吓的主角。
这种念头就像一条粗大滑腻狡猾的蛇,一直缠绕在他身上,几乎让他窒息。
叶明诚睡意全无,等到早上九点的时候,编辑打来电话,喜气洋洋:“我的爷哟,我用一个小时看完了你的初稿,实在些的太棒了!只不过题目我觉得要改一改,现在这个题目不是不好,只是噱头不够,你看看《死魂》怎么样?”
自家的编辑姓王,有个比较风雅的名字:子渲,人很开朗,叫他都是“我的爷”,今年三十六岁,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在编辑这一圈混了多年认识不少人,在他刚刚写书的时候给了他很大的帮助,所以叶明诚没说什么,只是揉了揉太阳穴嗯了一声,反正他写好书就行,只要文章不动,名字什么的无所谓,他又跟编辑聊了两句后,编辑才话题一转,似恍然大悟般说:“对了,我的爷,明天a市有你的一个签售会哦,记得别忘了,主办方已经安排好了一切,明天早上我会开车接你。”
挂断王子渲的电话,叶明诚才觉得疲惫一下子涌上了身体,他连忙洗了一个澡,倒头就睡。
第二天,王子渲按时来到了叶明诚的家,两人很快便踏上了去a市的高速路上。
开了将近三个小时的车,才到达了a市,叶明诚将头靠在车窗上,静静欣赏着a市的城市风景,要看一座城市,就要看它的建筑。a市的建筑大体都有些西化,因此知道这座城市的立时并不久远。
可是叶明诚总觉得有些异样,他似乎来过这座城市,或者说,他生活在这里过。
这段插曲很快被他忘在了脑后,签售会非常无聊,等到三个小时的签售会完成后,叶明诚只觉自己右手都僵了。
疲惫地回到下榻的酒店,叶明诚躺在床上,却怎么睡不着了。他想了想,决定去酒吧喝一杯去。
a市的酒吧很多,叶明诚也没多考虑,随便挑了一家叫“夜色撩人”的酒吧进去后,刚刚坐在吧台转椅上,一个人兴高采烈的声音便从他耳边传来。
“吴岩……天啊!你是吴岩!七八年都没见你了!”叶明诚听见近在咫尺地声音,反射性地扭头一看,说话的人穿着一身侍者的领结西服,大概二十七八岁,普通身材,很瘦,脸色苍白,周身上下弥漫着一股让叶明诚感到恶心的味道,恰似死人的味道。
……吴岩……?叶明诚扭头看了看身边,发现这个男人确实在跟自己说话后,冷着嗓子说:“对不起,你认错人了。”
男人孩子气地瘪了瘪嘴,没头没脑地给了叶明诚一巴掌:“死小子!跑哪里去了!当年那帮警察还认为我要对你的失踪负责呢,一走七八年!”
叶明诚有些窝火,但还是礼貌地说:“对不起,您认错人了。”男人听到这句肯定的话有些不知所措,最后勉强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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